三聚环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1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同
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以下
简称“河北华晨”)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
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2、为满足其经营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公
司持有其51%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29%股权,以下简称“武汉金中”)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以下简
称“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5,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议付、银
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武汉金中提供房产
抵押担保,由武汉金中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最
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
为: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具商
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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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784088812H
3、成立日期:2006-02-14
4、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李军
6、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7、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200 80.00%
2 夏凤梅 900 10.00%
3 于健 900 10.00%
合 计 9,000 100.00%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经营范围:批发煤油(航空煤油、灯用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
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乙醇溶液、蒽油乳剂、丙烷、异丁烷、异
辛烷、乙烷、汽油、液化石油气、煤焦油、甲醇、洗油、煤焦沥青、正丁烷、甲
基叔丁基醚、甲烷、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正己烷、正庚烷、正辛烷、苯、
粗苯、甲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乙烯、丙烯、氯乙烯、粗酚、
甲酚、环己烷、叔丁醇、苯乙烯、正丁醇、石油醚、吡啶、咔唑、苊、萘、喹啉、
二甲醚、硫氢化钠、三氯乙烯、四氯化碳、四氯乙烷、四氯乙烯、苯酚、丁二烯、
异丁醇、异丁烯***(以上产品均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至2020年10月18日);地方铁路(华晨段)货运服务(汽油、煤油、柴油、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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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洗油、煤焦油、煤焦沥青);销售道路沥青、建筑沥青、工业燃料油、重质
油、石油焦、润滑油、石蜡、棕榈油、工业用废油脂、工业用地沟油、工业用植
物油、脂肪酸、船用燃料油、生物柴油、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煤
炭、矿石、建筑装饰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箱包、
木材、钢材、包装袋、五金家电、机电产品;房地产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
进出口贸易。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流动负债 78,774.90 61,713.34
短期借款 8,015.95 -
总资产 95,346.32 77,541.81
负债总额 78,774.90 61,713.34
净资产 16,571.42 15,828.47
资产负债率 82.62% 79.59%
项 目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营业收入 238,255.37 19,590.92
营业利润 798.89 -846.96
净利润 721.42 -742.95
上述表格中2019年度的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6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8012064XR
3、成立日期:2004-06-29
4、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创新基地1号楼C.D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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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李林
6、注册资本:1,680万元人民币
7、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56.8 51.00%
2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87.2 29.00%
3 袁修荣 88 5.24%
4 何国民 20 1.19%
5 石勤 20 1.19%
6 邹宁 20 1.19%
7 周江波 20 1.19%
8 易金华 20 1.19%
9 曹建军 10 0.60%
10 孙华 10 0.60%
11 阎红霞 10 0.60%
12 魏刚 10 0.60%
13 李红星 10 0.60%
14 李玫 10 0.60%
15 李巧云 10 0.60%
16 李红云 10 0.60%
17 吕新萍 10 0.60%
18 尚万敬 10 0.60%
19 张忠 6 0.36%
20 黄卫华 6 0.36%
21 姜倩 6 0.36%
22 李健鹏 6 0.36%
23 戴卫兵 6 0.36%
24 章志平 6 0.36%
25 马开通 6 0.36%
26 赵丽京 6 0.36%
合 计 1,6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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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9、经营范围: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行业、建筑行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
工程技术咨询、总图技术服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设计图文制作;机电设
备、化工机械与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房屋与场地的租赁。(上述
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工
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15
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
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依法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1、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流动负债 23,952.57 29,927.87
短期借款 1,650.00 3,430.00
总资产 40,558.75 46,117.11
负债总额 23,952.57 29,927.87
净资产 16,606.18 16,189.24
资产负债率 59.06% 64.90%
项 目 2019年度 2020年1-6月
营业收入 12,406.45 20,254.08
营业利润 637.56 -726.63
净利润 691.13 -416.94
上述表格中2019年度的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6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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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
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1、公司为河北华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
足其经营需求;2、公司为武汉金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是
为满足其经营需求。
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
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河北华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
求;公司为武汉金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
求。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
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823,350.00 万元(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85.36%、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8.55%;
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
况。其中,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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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8%、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0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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