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20-09-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
源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聚”) 因 40 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建设需要,与日照
荣达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荣达”)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位于山
东省日照市莒县海右经济开发区莒县配套基地四号路以南、二号路以西工业用地
使用权,拟购买土地面积约为 61,048 平方米(91.572 亩),预计土地交易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384.00 万元,预计土地转让相关税费约为人民币 76.00 万元;预计
土地购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60.00 万元(最终购置总金额以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订的协议和实际缴纳税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日照荣达农牧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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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地址:莒县夏庄镇前石屯村
4、法定代表人:谢荣敦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20534302312
7、主营业务:樱桃谷鸭孵化、放养、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
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山东荣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20 51.00%
2 莒县鑫达食品有限公司 980 49.00%
合 计 2,000 100.00%
9、日照荣达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购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海右经济开发区莒县配套基地四
号路以南、二号路以西第 4-6-2404 号宗地。
2、土地面积:约为 61,048 平方米(91.572 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为 40 年,至 2060 年 12 月 17 日终止。
5、交易金额:预计土地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4.00 万元(最终购买价
格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为准),预计土地转让相关税费约为人民币 76
万元;预计土地购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60 万元(最终购置总金额以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和实际缴纳税费为准)。
6、权属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拟购买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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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等其他情况。
四、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日照荣达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概况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海右经济开发区莒县配套基
地四号路以南、二号路以西,土地总面积为61048平方米(91.572亩),地号
4-6-240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为 40年,至2060年12月17 日
终止。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23,8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捌拾
万元整;
甲乙双方在农业银行(暂定)开设两个共管账户,作为此次税费缴纳(甲方)
和土地款项支付(乙方)之用,共管账户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经双方共同认可支
付。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步骤如下:
1、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汇入乙方共管账户中,甲方取得当地税务机关
出具的关于此次土地转让的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将税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于乙方。
2、甲方在办理完土地转让手续后,将土地权属证书及完税凭证复印件交于
乙方,经乙方查验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开具出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发票
交于乙方后,双方同时将共管账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转入甲方账户,视为交易
完成。
土地转让款支付时间:在乙方收到转让成功变更登记后的土地使用证后三个
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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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使用权交付
甲方协助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登记为乙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本合同约定土地
的使用权。
其中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完成时间暂定为:2020年10月31日前。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无气象条件限制及人为干预情况,乙方尽快完成围墙建设。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以便乙方接收、利用转让土地。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无法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违约方
均应向对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惩罚性违约金。
2、甲方迟延办理相关手续或迟延交付土地使用权,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
同金额日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款的日万分之五
的违约金。
4、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等外在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
方均不构成违约,本合同解除。
五、购买土地对公司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山东三聚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 40 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建设,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及其整体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出资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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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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