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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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北
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三聚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
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并充分了解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拟聘任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
书的任职资格已于董事会审议前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选举刘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李林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聘任李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高志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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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孙艳红女士、曹华锋先生、余冬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艳红女
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曹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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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向阳 左世阳
刘灵丽 张文武
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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