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22年0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2022年04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
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丽华女士主持了此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
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孙丽华女士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赋予的检查、监督的职能,为促进公
司的发展、股东利益最大化等方面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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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三聚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064.95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8%;营业利润19,171.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10%;
利润总额18,64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8,29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0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2.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1%。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
利安达审字【2022】第2115号《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度》,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
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三聚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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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725.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91.17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为37,178.07万元 ,按照母 公司2021 年实现 净利润的10% 提取法 定盈余 公积金
3,717.81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9,298.47万元。
公 司 2021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截 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748,601.5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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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
内部环境、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了有效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北京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63.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续
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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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22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季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募集
资金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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