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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2022年05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公司
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 东 出 席 情 况 :出 席 本 次会 议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人 共 23人 ,代 表 股 份
952,734,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54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40,529,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027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
12,204,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9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25,192,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2,988,35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8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204,4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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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87,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反
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4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87,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反
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4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605,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5%;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64,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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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952,605,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5%;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64,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五)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94,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4%;反
对1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53,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7%;反对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84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63%;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798,685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300,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2%;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798,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489,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3%;反
对2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94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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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045%;反对2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9%;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12,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7%;反
对2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97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6%;反对2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罗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