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2022年05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公司 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 东 出 席 情 况 :出 席 本 次会 议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人 共 23人 ,代 表 股 份 952,734,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54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940,529,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027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 12,204,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9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25,192,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5.3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2,988,35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8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204,4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94%。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87,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反 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4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87,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7%;反 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4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2%;反对1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605,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5%;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64,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52,605,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5%;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64,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6%;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五)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94,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4%;反 对1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053,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7%;反对1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84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63%;反 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798,685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300,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72%;反对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8%;弃权798,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489,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43%;反 对21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弃权34,5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94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9.8045%;反对2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9%;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2,512,0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7%;反 对2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97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6%;反对2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4%;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罗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