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8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上
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机械”)拥有充足的日常经营资金,满足
提升产能、扩大业务规模的需要,公司拟为清河机械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
行申请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同清河机械具体负责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以公司及清河机械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0年6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杨
注册资金:5000万元
经营范围:石油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油
气集输设备制造。
2、清河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末
资产总额 44,900.49 38,066.82
负债总额 16,912.89 11,347.37
净资产 27,987.60 26,719.45
项目/年度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10,368.33 22,074.22
利润总额 1,946.21 5,035.52
净利润 1,777.49 4,322.83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8 年 1-6 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名称: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名称: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
3、受益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4、担保金额:4,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1年
四、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健,拥有相当
规模的优质资产,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是为其提供
日常经营资金,满足提升产能、扩大业务规模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
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申请
4,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上海清河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其经营状况良好 2018 年在手订单充足,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管理规
范、内控质量高。公司为该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其向银
2
行融资提供支持,为其扩大生产、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在担
保期内有能力控制风险,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目前已审批在有
效期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19,2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03%、净资产的 10.69%。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子公
司担保)6,404.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1%、净资产的
3.56%。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