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
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决策,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
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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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
5、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缩减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
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监督、查核工作及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16 次董事会会议、5 次
股东大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投票表决情
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依
法合规召开,形成的相关决议能够有效执行实施。各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履行了内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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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18 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的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了会计报表及有关财务资料,
并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各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客观公正地对年度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做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中长期稳定
发展。
公司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6,0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69,722.08 万元,其中 18,000 万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64,020.8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7,436.32 万元。其中,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使用 1,400 万元办理了 7 天通知存款,
其余 36.32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监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
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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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分于 2018 年 9 月 2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的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
4、检查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对外投资情况:
(1)检查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 100 万沙特里亚尔(约折合人民币 167.57 万元)沙特
阿拉伯王国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海默科技沙特公司(Haimo Technologies Saudi
Company)。
(2)检查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西安思坦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事项
公司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与陕西长业油气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使用现金 1,920 万元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思坦仪器控股子公司西安思坦
油气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坦油气”)40%股权。本次交易由子公司
思坦仪器负责实施,交易完成后思坦油气成为思坦仪器的全资子公司。
(3)检查公司收购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报告期,公司分三次 7.41 元/股的价格累计收购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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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刘洪亮及其他少数股东股份合计 13,520,413 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西安
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05,191,325 股,占总股本的 97.55%。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公司审批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17,650 万元,截止 2018 年末已审批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合计 19,395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4,394.35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4%,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担
保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 年度,公司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6、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1)审议关联交易预计
报告期,监事会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执行,定价方式
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84.99 万元,无其他关联交易。
(2)核查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存在因销售商品产生的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和其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各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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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公司内部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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