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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默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6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62010011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62010011 号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
科技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海默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海默科技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1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宗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才香



                                                2019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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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1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
     本公司于2016年8月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11.80元(每股面值1元)。
     截止 2016 年 8 月 11 日,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都
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缴入的出资款 708,000,000.00 元,扣
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合计 10,000,000.00 元后,余额人民币 698,0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开
立的 931900095810505 账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静宁路支行的
270122010400040004665 账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62030008 号验资报告。
     上 述 出 资 额 合 计 人 民 币 708,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9,433,962.26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人民币 1,345,283.01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7,220,754.73 元。

                                                                                         单位:万元

                                     本年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                                                                    累计利息       年末
              永久性补充流     直接投入募集        购买理                     收入净额
   已投入                                                      7 天通知存款                  余额
                 动资金          资金项目          财产品

  21,008.59    39,894.59(注)        3,117.65        6,000.00       1,400.00   1,735.07         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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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39,894.59 万元与 本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决议的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697.57 万元之间的差额 197.02 万元,系董事会决议后至募集资金转入流动资金期间产
 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静宁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专户仅
 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接受保荐代表
 人的监督,保证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严格履行。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专户银行                初始存      利息收入   投入募投项
             银行账号                                       购买银行
  名称                  放金额        净额       目金额                7 天通知   账户
                                                            保本理财                         小计
                                                                        存款      余额
                                                              产品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2701220
有限公司     1040004    51,722.08   1,730.09    46,020.83   6,000.00   1,400.00   31.34      31.34
兰州静宁     0004665
路支行
招商银行
             9319000
股份有限
             9581050    18,000.00       4.98    18,000.00                             4.98    4.98
公司兰州
             5
城南支行

          合计          69,722.08   1,735.07   64,020.83    6,000.00   1,400.00   36.32      36.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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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
对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对公
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上述情况的详细内
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等相关
文件。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详细情况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7,436.32 万元。其中,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使用 1,400 万元办理了 7 天通知存款,
其余 36.32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审批情况: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专项
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继续
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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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059)、《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
核查意见》。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情况:
    2018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公
司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公司固定持
有期 JG902 期”理财产品;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东岗支行签订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汇福’2018 年第 5 期对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协
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公司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理财产品;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静宁路
支行签订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
“‘汇利丰’2018 年第 437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公司理财产
品购买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公司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理财产品;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浙商银行人民币单
位结构性存款;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
理财产品购买合同,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浙商银行人
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上述公司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7 日、2018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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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5)和《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
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的原因:
    一是由于公司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从项目论证到决策实
施开始再到目前实施阶段,已经历时三年半时间,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不断变化,
募投项目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二是公司调整油气田环保设备业务发展模式,缩减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降低运营成本,对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优
化调整,不再对预计市场效益较差的“泥浆不落地”相关的生产、服务项目进行
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集中资源建设“压裂返排液处理”相关的油气田环保生产
研发基地和服务项目,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相应减少铺底流动资金;三是为了
保障公司长远发展,降低经营风险,公司需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储备流动资金,
改善财务结构,应对“融资难”和贸易环境不稳定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四是
抓住油气行业复苏的机会,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快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
司盈利能力较强的压裂泵液力端、油气增产工程专用仪器和工具对营运资金需求
增长较快,尤其是压裂泵液力端业务订单增长迅速,相关业务后续发展需要充足
的流动资金保障。因此,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金
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快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2018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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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缩减油气田环保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表”(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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