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满足资本市场对
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提高会计信息及管理信息质量,树立和维护公司在资本市
场诚信和稳健的良好形象。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
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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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自身机构
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
素,采取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检查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及程序,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多相计量产品及相关服务、井下测/试井及增
产仪器、工具及相关服务、压裂设备及相关服务、油田数字化业务。主要事项包
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生产经营与质量控制、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控股子公司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发展要求的组织架
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机构协调运作,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最高权
力机构、决策层、监督层与管理层的权力责任。通过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实现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规范,提升运营效率。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各自专
业领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严格考核公司的运营情况,实施有效
监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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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
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
经营运转。各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
2.发展战略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能源战略和产业布局转型升级的思路,公司高度重
视企业发展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关系,努力促进行业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在“双碳”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实现价值,坚定不移地践行“All
in水下,拥抱数字化”的既定战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综合考虑未来
能源发展趋势、石油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导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
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等情况,制定未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业务领域、重
要投资等方面的战略决策,构建战略执行监控体系。目前,公司完整的战略管控
体系正常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法保护员
工合法权益,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全方位培训模式,为员工提供多元、
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平台。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梯队建设,为员工打通了管理与专业
技术晋升双通道,为核心人员建立了长期激励计划,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公
司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机制及人才晋升机制,实施经营
目标责任制,将绩效考核结果有效地应用于薪酬激励,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增强了团队凝聚力,提高了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提升了员工幸福指数,为
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4.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以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为己任,在不断提
升经营业绩和质量的同时,通过强化责任管治、创新责任实践等举措,积极推动
社会责任真正融入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公司专门设立了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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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进行了规范,并完善了重大
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
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
的健康、和谐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并把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工作,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以“关注客户、
培育员工、团队合作、不断创新、追求利润”为核心价值观,以“智能技术助力
绿色能源转型”为使命,营造开放透明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和团队自我驱动、
自我管理的思维模式和敢于挑战、勇于突破的工作氛围,为公司和个人的可持续
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
主导作用。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程序》、《财务授权审
批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明确资金使
用的授权范围与授权层级管理,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与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融资业务的组织决策、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及风险评估实行统一管理,
不断优化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
资金成本。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
使用、管理等程序,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信息披露,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规范、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担保业务的申请审核和审批流程,
明确了担保风险的评估规定、担保合同的审查以及对担保业务过程的监督检查等。
7.采购业务
为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与物
资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采购业务岗位的权限精细化与系统化管控,清晰界
定并完善各级采购的权限和职责范围,从岗、责、权方面降低各类风险;公司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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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与付款、采购与验收、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取不相容岗位的分离管理,明确各
层级在采购申请、价格审批、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
核,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舞弊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健康。
采购控制内容包括供应商管理、采购的执行、内部权限管控、对账付款管理
等相关业务流程;建立了供应商生命周期管控,明确供应商准入、定点、过程管
理、评估及退出管理要求,并建立可持续发展审核体系,满足日益提高的环保和
社会责任要求。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定期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及全面盘点,保证
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并定期对存货状态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减值现象的存货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出具盘点报告并制定处置方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了岗位
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合同订立、验收、保管、使用、维护、调
拨、处置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执行有效。
公司同时应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等内控手段,严格限制
未经授权的人接触和处置资产,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
等措施,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
公司注重无形资产的管理,充分提高无形资产利用率,发挥其最大效益,保
证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有效利用及维护。
9.生产与质量控制
公司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16(idtISO9001:2015)、环境管
理体系GB/T24001-2016(idtISO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45001-2020(idtISO45001:2018)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体系,
持续保持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10.销售业务
公司借助ERP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销售业务流程
及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与分工、价格管理、合同评审、信用管理、订单审批、
应收账款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审批权限,确保不
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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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管理
公司对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对重大工程采用工程项目组专人负责制度。按
照《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由相应部门提出工程项目实施建议,根据公司的《对
外投资管理办法》递交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项目资料等,由董事会、经理层根据授
权范围进行审批。公司对工程的开工建设、物资采购、资金划转、工程进度与质
量跟踪进行把关,并根据规定进行专项审计,保证工程项目的资产安全、工程质
量符合标准、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12.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
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订研发计划,强化研发全过程管理,对产品研发进度、
质量、资源配置进行有效规划和监督,促进研发成果的转换和有效利用,不断提
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022年度,公司共申请各项专利41件,获得国内发明专利11件,PCT专利1
件,实用新型专利29件,注册商标20件,软件著作权5件。
13.财务报告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并制定了相应的要求,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写程序、标准、流程,并对财务报
告的审计、审批、对外报送有着明确的要求。公司通过对财务报告的规范管理,
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为企业制定经营计划、运筹发展,提供了严
谨、准确的数据支持。
14.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
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责
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
规,对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严控知情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严格遵守信息的传递、审
核及披露流程,知情人能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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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15.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进
行统一管理,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报告等途径实现对子公
司的治理监控,保证控股子公司依法运营和规范运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6.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设立法务部,负责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
见,加强风险预警与妥善处置。通过梳理公司各种流程和管理办法,评估各项经
营活动风险,评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治理结构。公司聘请专业法务人员,研究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对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对潜在诉讼风险与潜在亏损进行
排查与跟踪监督,及时做好往来函件、合同、诉讼/仲裁案件台账的登记工作,
及时防范化解诉讼风险,避免风险发生及扩大,对公司重大合同及协议发表专业
意见,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合规意识。公司聘请常年法
律顾问,加强沟通合作,全面提升合规经营依法治企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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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1% 0.3%≤错报金额<1% 错报金额<0.3%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3% 1%≤错报金额<3% 错报金额<1%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10% 5%≤错报金额<10% 错报金额<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识别出
该重大错报(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
外);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损失金额≥1% 0.3%≤损失金额<1% 损失金额<0.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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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
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6)公司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
出现下列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
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内控整体运行顺畅。内控部门在检查过
程中发现一些不足之处,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了解有关单位在内控运行中的实
际问题,积极协助其整改并不断完善。
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有关单位已完成对相关文件的整理、补充,制度修订进
一步细化,同时加大了内控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基本完成了各项整改要求。
此外,公司也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适应,并
随着情况变化及时调整。2022 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资金活
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要领域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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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严格、规范、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力度,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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