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东)2023-04-1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任期内中依据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
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2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以视
频方式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
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
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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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21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2022年6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3日
以及2022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由于新冠疫情肆虐导致交通受阻,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
频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此外,本人还
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内外部的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对董事会决策
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审议的各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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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议案
表决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密切关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中国证监会规
章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监督公司治理情况,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
范运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
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
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的议案,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利用自己
多年深耕石油行业的经验,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
六、其它事项
1、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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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白东)》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白 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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