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玉洁)2023-04-1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赋予
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亲自出席
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并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
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7 17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3 3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时,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
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流程,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及弃权票
1
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21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2022年6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2022年7月5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8月24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
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六)2022年10月27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3日
以及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6日、2022年8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2
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了多项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
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在2022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提名
委员会会议2次,会议分别就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第七届董事会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分别就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议了2021年年度
报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报、2022年
第三季度报告、改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它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3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高玉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 玉 洁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