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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宝安区大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8,821,0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8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499,5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72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321,5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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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210,5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27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555,0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1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655,5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60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
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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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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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6,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8.01、选举师利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8.02、选举吴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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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3、选举王剑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8.04、选举李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9.01、选举陈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9.02、选举李在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9.03、选举杜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0.01、选举邹梦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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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02、选举张秀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82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5,210,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杨尚东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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