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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0-06-22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谭永良先生与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谭永良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15,499,500 股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 275,190,736 股的 5.63%)转让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每
股转让价格 9.26 元。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连
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
    2020 年 6 月 22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直接持股情况
                                 占公司扣除                          占公司扣除
                        占公司                             占公司
                                 回购专用证                          回购专用证
股东名称                股份总                             股份总
            持股数量             券账户股数   持股数量               券账户股数
                        额的比                             额的比
            (股)               后公司股份   (股)                 后公司股份
                          例                                 例
                                 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                              (%)
                                  (%)                                (%)
 谭永良    61,998,000    21.49      22.53     46,498,500    16.11        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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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科技
(武汉)有       0       0          0       15,499,500    5.37         5.63
  限公司
    注 1:本公告中提及的公司股份总额为 288,549,669 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为 275,190,736 股。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
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