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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7-0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松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披露日,持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智云股份”)股份 14,9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7%,占上市公司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5.42%)的股东李松强计划在本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51,907 股 ( 占公 司 总 股本 0.95%, 占 上市 公 司 扣 除回 购 专用 证 券账 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1%)。
    注:本报告中提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288,549,669 股(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为 275,190,736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松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李松强
    2、截至本披露日,李松强持有公司股份 14,9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7%,
占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5.42%。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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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股份来源:李松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永良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松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谭
永良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666,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16%,占
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7.51%。截至本披
露日,李松强持有公司股份 14,9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7%,占上市公司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5.42%;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751,9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5%,占上市
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358,933 股后股份总额的 1%),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持股 5%以上股东李松强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关于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一致。具体内容
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李松强先生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的经
营情况,以及个人的资金状况,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在未来 12
个月内,李松强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李松强
先生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股东李松强此前未披露相关意向及承诺。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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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李松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李松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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