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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丁芸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
核,丁芸洁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丁芸洁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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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