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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0-29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力”)
的生产经营需要,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
鑫三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人民
币 10,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本次为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师利全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
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上述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上述担保业务及与该
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59414X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行政一路 4-147,招商花园城 17 栋
S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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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师利全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9 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源等平板显示设备的研发
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
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
源等平板显示设备的生产(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股权关系: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经查询,鑫三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指标:
   鑫三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6,838,065.69                  779,212,216.32
     负债总额                         535,013,820.94                  393,940,027.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401,824,244.75                  385,272,188.62
     营业收入                         247,844,327.77                   72,834,058.74
      净利润                           16,552,056.13                  -193,966,275.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鑫三力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
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金额依据鑫三力与
中信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鑫三力生产经营的需
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鑫三力业务发展趋势良好、财务状
况相对稳定,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相应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本次全资子公司鑫三力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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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额度(本次为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鑫三力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鑫三力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
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鑫三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为鑫三力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 2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8%;公司实际为鑫三
力担保余额为 1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3%。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