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9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相关承诺方拟延期履行承诺的独立意见
相关承诺方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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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