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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
街道大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64,608,7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3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708,1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6.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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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5,900,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4,401,6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4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000,5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8.3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0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9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
议:
    1、审议通过《关于相关承诺方拟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46,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01%;反对 3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46,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48%;反对 35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10,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6%;反对 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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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3,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1%;反对 1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10,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6%;反对 19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5%;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03,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61%;反对 19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77%;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2%。
    4、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41,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 39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1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1,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677%;反对 39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598%;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小康、周晓静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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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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