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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2021-04-2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勇)


   作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独立履行职务,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
会议,其中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 2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 6 次,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20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
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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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 2020
年半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20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
时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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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
握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安排及编制工作进展执行情况,
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会议和其他便利条件,对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并经常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
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结合对公司
实际情况的了解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所有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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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勇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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