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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海鸥)2021-04-2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海鸥)


       作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独立履行职务,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
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 3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
东大会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20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上,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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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
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
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事项、变更会计政策、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 2020 年度
薪酬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执行
每一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审计工作进展执行情况,建议聘任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
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在召集人
的召集下,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核实和审查。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且与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
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凡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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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结合对公司实际情况的了解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所有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韩海鸥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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