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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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营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10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1 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十二次临时会议 8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3 月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十三次临时会议 31 日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4 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7 日
《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
达到行权条件并对相应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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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以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2020 年 5 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21 日
《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8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月 14 日 《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2020 年 8 月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次会议 26 日 专项报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2020 年 9 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14 日
《关于<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2020 年 1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次会议 月 28 日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2020 年 1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月 4日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2020 年 12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次临时会议 月 21 日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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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
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
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后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未发生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
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0,500
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 19,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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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的 15.46%。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法》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制度;公
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
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
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
的规范,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时监督,不断学习新要求和新规则,按照监管
部门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
机制,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
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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