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九天中创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九天中创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各相关承诺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
以九天中创审计报告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