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237 号《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之要求,我们作为大连 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云股份”)的审计机构, 就贵部《问询函》中与审计机构相关问题的相关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贵 部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回复,请贵部审核。 问题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分别实 现营业收入 57,920.94 万元、11,720.55 万元,同比下降 20.96%、49.71%,公司表 示收入下降主要系部分平板显示模组业务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且 公司决定有序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的生产销售业务;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297 万元,增长 68.91%,主要为平板显示模组研发项目。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向前五名客户(供 应商)销售(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金额、占销售(采购)总金额比例,并报备 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名称及相关合同。 (2)分别结合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主要产品、收入确 认、应收账款周转、所处行业市场环境与政策变化、费用变动、毛利率及净利率等 情况,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实现收入同比下滑的具 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2022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未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 根据公司业务调整规划说明公司未来主要收入来源。 (3)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中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涉及 金额、产品、报告期末未完成验收的原因,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相关收入 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结合产能调整、竞争力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决定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 业务的原因及具体缩减方式,列示相关资产明细情况,补充说明缩减后相关资产拟 如何处置,报告期内相关资产折旧、摊销或减值计提情况是否充分。 (5)结合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主要研发项目规划、立项时间、研发周期、成果 应用、在手订单、市场竞争力、收入等情况,补充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6)补充说明前期口罩机销售回款是否已全部收回,是否存在期后退货情形, 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向前五名客户(供 应商)销售(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金额、占销售(采购)总金额比例,并报备 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名称及相关合同。 1)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2021 年销售额 占销售总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商品或服务内容 所属业务 (万元) 比例 邦定/点胶/翻转/贴合/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1 客户 1 11,324.50 15.96% 贴附设备等 业务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2 客户 2 折弯/曲面贴合设备等 10,526.40 14.83% 业务 曲面贴合/贴附/上下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3 客户 3 6,291.92 8.87% 料设备等 业务 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2021 年销售额 占销售总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商品或服务内容 所属业务 (万元) 比例 点胶/焊接/贴附/折弯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4 客户 4 3,496.00 4.93% 设备等 业务 邦定/翻转/检测/上下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5 客户 5 2,928.00 4.13% 料设备等 业务 合计 34,566.82 48.71% 2)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如下: 2021 年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商品或服务内容 所属业务 (万元) 比例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1 供应商 1 伺服电机、驱动器 1,882.31 3.63% 业务 控制模块、相机等视觉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2 供应商 2 1,390.32 2.68% 系统相关零部件 业务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3 供应商 3 丝杆、导轨、轴承座 1,308.06 2.52% 业务 机架、立柱、盖板等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 4 供应商 4 1,149.95 2.22% 钣金件 业务 电 机 装 配线 及 转子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 5 供应商 5 1,026.89 1.98% 线等 业务 合计 6,757.53 13.04% 注 1:以上销售额、采购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 2:上述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略有差异,原因 系 2021 年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销售额除包括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外,还包含对该客户的材料备件 收入。 (2)分别结合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主要产品、收入确 认、应收账款周转、所处行业市场环境与政策变化、费用变动、毛利率及净利率等 情况,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实现收入同比下滑的具 体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2022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未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 根据公司业务调整规划说明公司未来主要收入来源。 1)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收入下滑原因 公司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主要包括平板显示模组设备销售(主营业务)、材料 备件销售等(非主营业务)。其中,平板显示模组设备应用于 LCD、OLED、Mini LED 等不同显示技术领域下模组的精密组装、生产、检测,包括邦定、点胶、贴合、贴 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附、上下料、清洗、组装、检测设备等。公司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以客户验收完成作 为确认收入的时点,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前后期保持一致。 主要财务数据两期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率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 ——收入 57,920.94 73,285.15 -20.96% ——成本 39,558.74 50,569.09 -21.77% ——毛利率 31.70% 31.00% 0.71%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整体收入 59,547.84 86,623.06 -31.26% ——整体成本 40,302.99 60,347.56 -33.22% ——综合毛利率 32.32% 30.33% 1.99% ——期间费用 31,003.28 18,366.40 68.80% ——净利润 -10,955.99 6,429.21 -270.41% ——净利率 -18.40% 7.42% -25.82%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6 1.91 -39.27% 公司本报告期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收入较上年下降 31.26%,平板显示模组设 备收入、口罩机收入(因新冠疫情集中在 2020 年展开,本报告期基本无此类收入) 均出现下滑,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下降 20.96%,主要系 2021 年,受疫情冲击及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以及平板/笔记 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的需求呈现“前高后低”的特征,加之电子行业上游原 材料和显示驱动 IC 芯片供应短缺,平板显示面板行业扩张有所放缓,设备需求端 市场竞争显著加剧,本报告期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新增订单规模有所减少,验收 体量下降,部分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具体未验收原因详见本问询 函回复 1.(3)。 期间费用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较上年增长 68.80%,主要系: ① 2020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仅并入下半年九天中创损益; ②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摊销费用较上年增加 4,348.08 万元; ③ 公司持续增加在平板显示模组设备领域的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 4,482.06 万元。 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净利润受收入下降、期间费用增长的影响,较上年下降 270.41%。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下降 39.27%,主要原因系上年口罩机销售业务基本采取 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上年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中口罩机收入占比为 13.64%,而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销售款结算则存在一定的账期,因本报告期基本无口罩机销售业 务,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下滑原因 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主要包括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销售(主营业务)、材 料备件销售等(非主营业务)。其中,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 箱、电机等智能制造,包括自动装配设备、自动清洗设备、自动检测设备及物流搬 运设备等。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按合同(订单)规定设计制造加工完成后,经客 户预验收并发送到客户处再经客户终验收,以终验收完成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收 入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前后期保持一致。 主要财务数据两期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率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 ——收入 11,720.55 23,306.05 -49.71% ——成本 9,886.46 20,351.30 -51.42% ——毛利率 15.65% 12.68% 2.97%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整体收入 11,621.11 32,153.78 -63.86% ——整体成本 10,277.53 27,133.11 -62.12% ——综合毛利率 11.56% 15.61% -4.05% ——期间费用 5,279.11 5,284.77 -0.11% ——净利润 -7,148.53 -2,995.21 -138.67% ——净利率 -61.51% -9.32% -52.2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1 2.80 -60.21% 公司本报告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收入较上年下降 63.86%,汽车智能制造装 备收入、口罩机收入(因新冠疫情集中在 2020 年展开,本报告期基本无此类收入) 均出现下滑。其中,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收入下降 49.71%,主要系受到下游汽车生产 制造企业对传统汽车装备生产线的需求减缓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 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期间费用较上年变动较小,主要系报告期内期间费用中固定支出占比较高,导 致期间费用变动不与收入变动完全线性相关。 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下降 60.21%,主要原因系上年口罩机销售业务基本采取 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上年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中口罩机收入占比为 27.43%,而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销售款结算则存在一定的账期,因本报告期基本无口罩机销售业 务,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3)公司业绩持续下滑风险 ① 2022 年一季度业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一季度 2021 年一季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867.92 23,126.11 -78.95% 其中: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 2,823.53 17,877.66 -84.21%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收入 1,813.14 4,544.21 -60.10% 期间费用 6,285.62 8,597.65 -26.89% 利润总额 -4,972.71 -1,841.65 -170.01% 归母净利润 -4,599.44 -1,803.97 -154.96% 2022 年一季度,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公司人员流动、生产及物流均受到干 扰,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客户端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进度受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 也有所延长,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78.95%,其中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较 上年同期下降 84.21%;同时,因人员流动受限、项目进展减缓,导致差旅费、招待 费、售后服务费等变动费用有所下降,此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摊销费用较上年 同期也显著下降。费用同比降幅小于收入同比降幅,综合导致公司 2022 年一季度 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54.96%。 ② 公司近年在手订单变动情况 单位:不含税,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年末 2021 年度/年末 2022 年一季度/目前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 73,285.15 57,920.94 2,823.53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在手订单 53,812.90 47,143.18 51,852.80 小计 127,098.05 105,064.12 54,676.33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收入 23,306.05 11,720.55 1,813.14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在手订单 27,560.48 24,302.14 23,844.50 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项目 2020 年度/年末 2021 年度/年末 2022 年一季度/目前 小计 50,866.53 36,022.69 25,657.64 在手订单合计 81,373.38 71,445.31 75,697.30 注 1:上表 2021 年末平板显示模组设备在手订单已剔除 7,950.62 万元于期后终止或取消的订单。 注 2:在手订单数据分别为 2020 年末、2021 年末以及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 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 2020 年以来,公司收入、当期新增在手订单呈下降趋势,在复杂的宏观经济环 境、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格局及新冠疫情对制造业的持续不利干扰等多因素影响 下,公司未来业绩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公司将会积极采取加大拓展销售渠道、新 增客户以及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等措施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4)根据公司业务调整规划说明公司未来主要收入来源 根据公司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平板显示模组设 备业务收入及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类别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 61.72%(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口 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罩机业务,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 81.62% 58.00% 比重 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74.70%)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 19.63%(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口 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罩机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 16.52% 37.25% 比重 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23.76%) 注:2022 年 1-3 月,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5,054.13 万元,同比下降 84.21%;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731.07 万元,同比下降 60.10%。因平板显 示模组设备业务收入同比降幅显著高于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同比降幅,故当期汽车智能制造 装备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 目前,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收入贡献板块。根据公司经营计 划,公司将有序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生产销售,直至逐步退出该业务领域,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占比将继续逐步降低。未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平板显 示模组设备业务,并将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该业务。 (3)补充说明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中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涉及 金额、产品、报告期末未完成验收的原因,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相关收入 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已发货设备未验收的原因如下(按发出 商品结存金额、所属技术领域列示): 单位:万元 未验收原因 OLED LCD 及其他 光学器件组装 Micro LED 合计 处于调试、验证或客 6,645.67 5,866.32 1,202.55 418.97 14,133.50 户验收流程中 客户根据下游订单量 产计划有较为明确的 7,828.01 1,072.31 - - 8,900.32 验收安排 试用机 1,483.16 987.19 315.32 - 2,785.68 协议取消 - 1,057.26 - - 1,057.26 合计 15,956.84 8,983.09 1,517.87 418.97 26,876.76 公司持续推进已发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度,但除公司自身的设备交付及 安调计划外,设备验收进度还受制于客户产线整体调试、量产验证安排、下游订单 时效等影响。其中,因 OLED 显示技术成熟度低于 LCD 显示技术,相关设备验收 周期相对较长。目前,公司各项目进展均符合合同约定或客户实时进度安排,相关 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前后期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结合产能调整、竞争力变化情况等说明公司决定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 务的原因及具体缩减方式,列示相关资产明细情况,补充说明缩减后相关资产拟如 何处置,报告期内相关资产折旧、摊销或减值计提情况是否充分。 1)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原因 公司自 2010 年 7 月上市起,早期以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为主,主要产品包 括自动检测设备、自动装配设备、自动清洗设备、物流搬运设备以及整线设备等, 客户主要为汽车及发动机生产厂商。 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 2021 年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6.52%(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7.25%(未经审计),其业务发展景气度与下 游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发展情况息息相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9 -2021 年间,我国汽车年销量分别为 2,576.9 万辆、2,531.1 万辆和 2,627.5 万辆,其 中传统燃油汽车年销量分别为 2,456.3 万辆、2,394.4 万辆和 2,275.4 万辆,传统燃油 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汽车销量呈逐年下滑趋势。近年来,国家对传统燃油汽车推出愈加严格的排放政策, 2021 年 8 月,工信部提出了我国汽车产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传统燃油车 企也在积极进行转型,削减燃油车比例,对传统汽车装备生产线的需求也相应减缓。 同时受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近年的在手订单量也不及 预期,业务综合毛利率逐年下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从产业链整体投资及市场前 景来看,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有业绩回报。 2015 年 11 月和 2020 年 6 月,公司分别完成了对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 100%股权和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81.3181%股权的收购,新增 了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装备业务。此外,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谭永良先生已于 2 018 年 1 月辞去公司全部职务,并不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现任董事长、总 经理师利全先生分别于 2018 年 1 月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被选举为公 司董事长,公司业务发展也逐步形成以 3C 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领域为主,并 着力发展 3C 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业务,已在该业务领域的邦定、点胶、贴合、 折弯等多个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平板显示模组设 备业务收入及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类别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 61.72%(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口 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罩机业务,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 81.62% 58.00% 比重 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74.70%)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 19.63%(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口 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罩机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 16.52% 37.25% 比重 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23.76%) 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收入持续下滑,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已成为公司 主要收入贡献板块。 随着 5G 时代的来临,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显示屏和智能家居显示终端等市 场预计将迎来以 5G 通讯、5G 应用为核心的新一轮创新及发展,国内显示面板和模 组厂商为应对显示面板的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不断扩大产能,其新增产线设备投资 需求、现有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需求以及国产替代率的逐步提升也直接拉动对 3C 平板显示模组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公司目前已掌握 LCD、OLED、Mini LED 和 Mi 1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cro LED 等技术,未来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鉴于上述背景,为聚焦主业发展,控制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 研究、分析,公司决定调整优化现有业务结构,有序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 逐步退出该业务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平板显示模组装备业务,达到公司资 源优化配置。 2)具体缩减方式 为保证公司商业信誉,在积极有效保质保量完成在手订单和保证员工利益的前 提下,公司将有序缩减业绩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生产销售。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作出逐步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直至退出 的决定后,截至本回函日,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板块人力规模已进行缩减。 同时,为维持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运行,公司仅承接相关业务优质订单。根 据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目前在手订单的交付时间以及售后期限情况,该业务仍需 继续运营 1-2 年后才能完成在手订单的最终交付。 3)相关资产明细情况 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 用,报告期末的明细情况如下: ① 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备注 包括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工业园不动产,包括办公楼、 综合楼、厂房等(已作为深圳鑫三力 房屋及建筑物 5,878.36 2,015.14 - 3,863.22 兴业银行融资抵押担保),以及子公 司专用机床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 营街道厂区的板房、库房。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专用机床的数控机 机器设备 2,037.15 1,729.58 - 307.57 床、镗铣床、激光切割系统、测量臂 系统等生产用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公司商务汽车、员工通勤 运输设备 286.14 230.23 - 55.92 班车。 电子办公设备 641.07 574.38 - 66.69 主要包括公司电脑等办公设备。 主要包括办公家具、太阳能系统、 其他设备 474.36 295.25 - 179.11 厨房设施、供暖设备等附着于公司 房屋建筑物上的资产。 1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备注 合计 9,317.08 4,844.58 - 4,472.50 报告期末,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固定资产净值主要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大 连智云专用机床有限公司(简称专用机床),子公司大连智云工艺装备有限公司(简 称工艺装备)、大连智云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及大连捷云自动 化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捷云)的固定资产已按预计使用寿命折旧完毕。 ② 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净值 备注 公司名下营城子工业园土地权(权证号码: 大甘国用(2008)第40029号,权利截止日 土地使用权 568.75 206.31 - 362.44 2053年5月16日)、水师营土地使用权(权 证号码:旅顺口国用(2008)字第0411104 号,权利截止日2047年12月23日)。 公司及子公司新能源自韩国引进的新能源锂 技术使用费 2,463.89 597.59 1,866.30 - 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技术,已于2019年就账 面价值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正常使用的solidworks、office等办公软 软件及其他 676.76 671.88 - 4.88 件。 合计 3,709.40 1,475.79 1,866.30 367.31 报告期末,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无形资产净值主要涉及公司土地使用 权、办公软件,子公司新能源、大连捷云办公软件已按预计使用寿命摊销完毕,公 司及子公司新能源自韩国引进的新能源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生产技术,已于 2019 年 就账面价值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③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所属公司 报告期末账面余额 营城子厂房改造、厂区绿化 公司 36.88 喷涂废气处理工程 专用机床 11.94 合计 48.8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执行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专用机 床(为公司提供机加件),该板块其他子公司均已无实际业务。结合上述各类资产 1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的明细情况可见,报告期内,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的相关资产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折旧、摊销,报告期末未发现重大减值迹象,相 关资产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充分、适当。 4)缩减后相关资产处置情况 公司将根据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相关资产的种类、价值等情况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出售、租赁、拍卖、转让、调拨、报废等。 (5)结合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主要研发项目规划、立项时间、研发周期、成果应 用、在手订单、市场竞争力、收入等情况,补充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主要研发 主要应用 立项 研发 成果应用 对市场竞争力影响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时间 周期 所研发全新产品一经推 解决设备整体架构设计 广,将能够快速拓展到在 (组装搬臂机构、组装平 高精度自动背光 2021年1 整个背光行业,增厚收 OLED 2021.01-2021.12 台机构等)、智能控制设 组装机 月 益,在提供公司竞争力、 计、远程监控设计、单双 储备技术骨干上有重要 屏自由切换方式等难题 意义。 使研磨均匀性保持95% 进一步完善开发基于项 异形玻璃研磨清 2021年1 OLED 2021.01-2021.12 以上;研磨压力精度调节 目技术的精细化应用,满 洗机 月 达到1N 足客户要求。 将柔性OLED/Panel/TPol 通过技术创新进一步提 柔性Tray自动上 2021年1 存放在周转Tray盘中,然 升改善产品精度及稳定 OLED 2021.01-2021.12 下料机 月 后通过Tray自动上下料 性,满足客户降本增效要 机实现自动上下料 求。 掌握先进贴合技术,可以 通过技术创新进一步提 推动公司OLED平板显 全自动多工位软 2021年1 升改善产品精度及稳定 LCD 2021.01-2021.12 示模组业务的发展,有利 对硬贴附设备 月 性,满足客户降本增效要 于业务的增长,产业结构 求。 优化 突破3D 贴合设计制作、 所开发的产品性能将大 全自动3D真空 2021年1 OLED 2021.01-2021.12 材料工艺、仿真分析的技 幅提高,实现代替进口设 贴合机 月 术壁垒 备,抢占市场份额。 1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主要研发 主要应用 立项 研发 成果应用 对市场竞争力影响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时间 周期 点胶厚度控制在20微米 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柔性 全自动Panel 弯 2020年 OLED 2021.01-2021.06 内,3D检测精度1微米 面板行业点胶机的技术 折区点胶机 12月 内 竞争力。 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柔性 全自动柔性显示 2020年 增加折弯应力反馈功能, 面板行业折弯机的技术 OLED 2021.01-2021.06 屏折弯机 12月 进一步减少折弯半径 竞争力,突破面板折弯最 小半径限制。 提升公司核心设备性能, 2020年 实现全自动邦定功能,生 全自动邦定机 OLED 2021.01-2021.07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 12月 产节拍<4sec 竞争力。 全自动精密贴合 2020年 实现Malar产品的高精度 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可同 光学组件 2021.01-2021.07 组装机 12月 贴附 步推广到行业其他客户。 适用于Mini LED 2021年3 实现Mini LED的围坝, 扩展公司在Mini LED产 MiniLED 2021.04-2021.09 点胶工艺的开发 月 打点工艺 品线设备 基于气浮导轨技 OLED、 术的高精度高响 MiniLED 2021年3 为公司下一代设备增加 2021.04-2021.09 完成高速高精度平台 应直驱运动平台 (基础技 月 核心技术储备 开发 术) OLED、 适用于超高精度 MicroLED 2021年4 为公司下一代设备增加 邦定设备的纳米 2021.05-2021.12 实现纳米级移动精度 (基础技 月 核心技术储备 级运动平台开发 术) 基于热电耦合仿 2021年4 恒温压头控制在正负2度 为公司下一代设备增加 真技术的邦定压 OLED 2021.05-2021.12 月 内 核心技术储备 头开发 适用于标准机型 2021年5 设计一款性价比高的精 为公司下一代设备增加 的经济型高速运 LCD 2021.06-2021.12 月 密运动平台 核心技术储备 动平台开发 1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主要研发 主要应用 立项 研发 成果应用 对市场竞争力影响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时间 周期 适用于IC定位的 2021年5 IC取放高精度定位算法 为公司下一代设备增加 高精度高速图像 MicroLED 2021.07-2021.12 月 <0.5微米 核心技术储备 对位系统的开发 适用于OLED 粒 打破当前日韩设备在柔 子检测的图像系 2021年7 可实现柔性OLED面板 性面板粒子检测设备的 OLED 2021.07-2021.12 统及核心算法开 月 粒子检测 垄断,扩展公司在柔性面 发 板行业的产品线。 公司研发投入与订单取得及收入确认时点存在一定的期间错配,且部分订单会 运用公司前期或当期多个研发项目的成果。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与收入、及报告期 末在手订单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研发费用 2021 年度收入 2021 年末在手订单 OLED 5,350.40 19,544.00 21,875.77 LCD 及其他 1,406.52 30,504.52 20,297.18 光学器件组装 557.78 1,068.98 2,999.12 Mini LED 908.28 6,803.44 1,476.11 Micro LED 442.29 - 495.00 应用于 OLED、Mini LED、Micro 799.51 - - LED 的共通技术 合计 9,464.79 57,920.94 47,143.18 注:上表 2021 年末平板显示模组设备在手订单已剔除 7,950.62 万元于期后终止或取消的订单。 1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近 3 年公司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收入分类趋势: 单位:万元 类别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OLED - 37,062.44 19,544.00 LCD 及其他 5,032.88 25,572.03 30,504.52 光学器件组装 1,788.92 8,240.17 1,068.98 Mini LED - 2,410.50 6,803.44 Micro LED - - - 合计 6,821.80 73,285.15 57,920.94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OLED 显示技术将逐步取代成熟的 LCD 技术而成为行业 主流技术,未来市场空间巨大,近 3 年公司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收入分类趋势、 及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构成基本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因此公司在 OLED 技术领域 的研发投入较大,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获取成本优势,并在某些细分领域打破日韩 进口设备的技术垄断。而目前国内面板厂商对 OLED 技术并未取得全面突破,良品 率有待提升,公司部分 OLED 类设备在客户端的量产验证周期相对较长,相关研发 投入与订单取得及收入确认时点存在一定的期间错配,但总体趋势一致,报告期研 发费用较上年增长具备合理性。 (6)补充说明前期口罩机销售回款是否已全部收回,是否存在期后退货情形, 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公司 2020 年度、本报告期口罩机销售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期销售本期退 前期销售本期 正常销售收入 口罩机收入 是否已全部 项目 回收入金额 折让收入金额 未回款金额 回款 1 2 3 4=1+2+3 2020 年度 20,631.25 - - 20,631.25 是 - 2021 年度 100.97 -26.55 -345.13 -270.71 否 23.73 1)子公司深圳鑫三力于 2020 年 6 月向客户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的高 速平面耳带式口罩全自动机生产线(一拖二)2 台,于 2021 年 2 月验收确认收入, 含税金额 79.10 万元,2021 年已回款 70%,即 55.37 万元,截至本回函日,未回款 金额 23.73 万元,经与客户沟通,预计 2022 年 7 月回款 25%,验收后 1 年质保期满 收回尾款 5%。 2)子公司深圳鑫三力之客户广州生命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下游订单量 不饱和,设备产能冗余,2020 年采购的 2 台口罩耳带电焊机货款未付,于 2021 年 与深圳鑫三力协商退回 2 台口罩耳带焊接机,深圳鑫三力对应冲减 2021 年度口罩 机收入 26.55 万元。 3)公司之客户辽宁省大连市捷盈节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回其于 2020 年支付给公司的全自 动口罩生产线(KN95)9 台采购货款 750 万元,并由公司自行拆除收回设备,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到法院传票。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口罩机设 备的检验标准为,客户提货前,在公司工厂,双方按技术参数及出厂验收文件内的 内容进行设备出厂验收,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满足合同约定内容并签字确认后,设备 为合格产品并安排拆解发运,所诉标的设备已于 2020 年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双方 后续于 2021 年 8 月达成和解协议,公司给予辽宁省大连市捷盈节能环保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390 万元销售折让并再次派专人为其调试设备,公司对应冲减 2021 年度 口罩机收入 345.13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前期关于口罩机设备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1、会计师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针对前五名客户、供应商销售(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主要的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报告期的账套资料、收入成本明细表,前 10 大客户销售合同,前 10 大供应商采购合同,并分别检查了商品或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 2) 对前 10 大客户、供应商销售(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了函证,并且在 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能走访的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3) 针对上述客户、供应商销售(采购)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细节测试,检查 销售(采购)合同/订单,以及相应的发/收货物流、验收单、发票及期后收/付款记 录。 (2)针对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实现收入同比下滑的具 体原因、合理性以及未来规划调整的核查程序。 1) 获取了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收入政策的合理性及一 贯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比对分析。 2) 计算分析公司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对比分 析。 3) 获取了 2022 年一季度的报表与账套记录、收入成本明细表。 4) 询问管理层 2022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的原因以及管理层对改善业绩和盈利能 力的具体措施。 (3)针对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中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的原因核 查程序。 1) 获取了发出商品进销存表,针对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中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 末尚未完成验收的发出商品实施了函证程序并且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 能走访的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 2) 结合合同/订单条款检查了相对应的履约进度。 (4)针对公司决定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原因及具体缩减方式以及报 告期内相关会计处理的核查程序。 1) 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已与公司治理层就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时间 安排、具体方式及账务处理的合理合规性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1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2) 获取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公告》并分析相关事项对公司内部 控制及财务报表的影响。 3) 获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明细情况表、入账依据及权属证书,判断现有 折旧/摊销政策是否合理并进行重新测算,检查上述资产期末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5)针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的核查程序。 1) 获取了公司研发费用台账、研发项目费用分类归集表、检查研发费用的立 项计划书。 2) 检查费用发生时间,研发周期、研发成果、应用领域、产生效益方面是否 与立项的计划一致。 (6)针对前期口罩机销售回款及期后退货情形的核查程序。 获取了报告期内口罩机的相关客户的诉讼材料、退货协议,已实现销售的口罩 机回款记录。检查并分析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及采购真实完整,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2)公司平板显示模组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 20.96%、49.71%,一是因为部分平板显示模组业务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 验收;二是因为受到下游汽车生产制造企业对传统汽车装备生产线的需求减缓及市 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另外,“贸易战”、“芯片荒”以及新冠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对 公司的两个业务板块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相关波动原因合理。另外,公司未来 将有序缩减直至逐步退出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聚焦平板显示模组业务的业绩改 善措施合理。 (3)平板显示模组业务中已发货订单在报告期末尚未完成验收的原因合理, 项目进展符合合同约定,相关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4)缩减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原因及具体缩减方式合理,相关资产折旧、 1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摊销或减值计提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68.91%,系公司为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迎合市 场和客户新需求的战略性举措。相关费用发生与项目立项计划匹配,费用增长合理。 (6)口罩机销售回款及期后退货原因合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问题 2:年报显示,因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 (以下简称九天中创)2020 年及 2021 年累计业绩承诺未达成,根据《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你公司确认交易对方应支付业绩补偿 11,801.06 万元,并认为交易对 方具备履约能力,故本期不计提坏账。请你公司: (1)充分、审慎评估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资信、履 约意愿、主要资产及可执行资产等情况,说明交易对方能否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在九天中创《2021 年审计报告》出具(即 2022 年 4 月 24 日)后 30 个工作 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如否,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与交易对方 协商后的具体安排。 (2)补充说明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业绩补 偿款以及实施股权回购的可行性,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3)结合上述问题等说明业绩补偿承诺事项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相关坏账 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1)充分、审慎评估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资信、履 约意愿、主要资产及可执行资产等情况,说明交易对方能否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在九天中创《2021 年审计报告》出具(即 2022 年 4 月 24 日)后 30 个工作 2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如否,请补充说明你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与交易对方 协商后的具体安排。 1)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经向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安吉中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非、周凯(以上合称“承 诺方”)问询,承诺方出具了《关于问询函的复函》,作出书面回复如下: “一、说明支付本次业绩补偿款的资金来源、所持有的主要资产及可执行资产 等情况 智云股份 2022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九天中创 2021 年也即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关于九天中创 2021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要求我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现贵方又提出要求我方承担支付业绩 补偿款的义务,我方认为,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款和要求股权回购,此二者同为承诺 业绩未达成所承担的责任,二者仅能择其一,不可重复承担责任。我方不接受贵方 提出的业绩补偿要求。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2020、2021、2022 年,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在断芯潮、新 冠疫情和美国对中国诸多企业进行制裁等因素的持续影响下,公司经营存在较多的 不确定性、客观性、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等,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说明支付本次业绩补偿款的履约意愿 根据上述说明,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款和要求股权回购为重复责任,因此,我方 无法履行贵方提出的支付业绩补偿款的要求。 三、说明在 2022 年 6 月 8 日前履行支付本次业绩补偿款义务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贵方提出的要求支付业绩补偿款或回购事宜尚不确定, 我方无法履行不确定的义务。 四、是否有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暂无。” 根据《关于问询函的复函》,承诺方主张拟就支付业绩补偿款和股权回购的义 务仅择其一履行,公司推测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潜在资金来源如下: ① 公司已向承诺方合计支付九天中创股权收购款 29,547.39 万元 2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根据公司与承诺方已经完成的转让九天中创 75.7727%股权事项,公司已合计支 付股权转让款 29,547.39 万元。该资金可作为本次业绩补偿原始资金基础(其中部 分款项承诺方可能已按约定用于增持公司股票)。但上述资金能否用作本次业绩补 偿尚存在不确定性。 ② 承诺方持有公司 14,782,787 股股份,市值约为 7,79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承诺方根据《关于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约定,已合计增持公司 14,782,787 股股份,并对该 等股份进行了自愿锁定。 由于承诺方承诺的九天中创 2020 年业绩承诺已完成、2021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 故目前可解锁比例为增持股份的 25%,即 3,695,696 股,剩余 75%股份仍继续锁定。 截至本回函日,承诺方合计持有的公司 14,782,787 股股份均未发生变动,暂以本 回函日智云股份收盘价 5.27 元/股测算,承诺方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市值约为 7,791 万元,其中可解锁部分股票市值约为 1,948 万元。承诺方减持该等股份所取得的款 项可用于支付业绩补偿款。 ③ 根据《关于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的约定,周非先生及周凯先生个人就业绩补偿义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根据《关于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以及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向承诺方出具的《2021 年九天中创业绩承诺履行事宜的告 知函》,承诺方已知悉本次需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及支付补偿款期限,同时周非先 生及周凯先生个人就业绩补偿义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④ 九天中创向周非先生借款 周非先生曾向九天中创提供人民币 2,300 万元的借款,用于九天中创补充日常 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为 8%,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止。 截至本回函日,上述借款已归还本金 450 万元,剩余本息尚未归还。根据《借款协 议》约定,上述借款可提前还款,周非先生可要求九天中创提前偿还该等借款可用 于支付业绩补偿款。 综上,公司初步判断承诺方具备履约能力,但是否能够按时履约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2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公司将对承诺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关注相关承诺方持有的股份及其他 资产状况,积极与承诺方保持沟通。如承诺方未能按时履约,公司将采取仲裁、诉 讼等法律手段以维护公司利益。 3)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与承诺方尚在沟通相关款项的具体支付安排。 (2)补充说明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业绩补偿 款以及实施股权回购的可行性,并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公司与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鉴于九天中创 2021 年业绩 完成情况同时触发《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和股权回购条款, 且《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未约定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相竞合时仅可二者择其一主 张,故公司在此情形下原则上有权同时要求承诺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和实施股权回 购。但公司能否同时享有要求承诺方进行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的两项权利尚存在不 确定性,尚需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判确定。 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综上,信达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文义约 定,上市公司原则上有权要求交易对方同时承担业绩补偿和回购股权的义务;但鉴 于目前司法实践对此存在争议,国内法院存在不同判决,如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后 续因此发生纠纷,上市公司最终能否同时享有要求交易对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和回购 股权的两项权利,尚需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判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达关于智云股份 2021 年年报问询函法律意 见书》。 (3)结合上述问题等说明业绩补偿承诺事项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相关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公司与九天中创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针对九天中 创 2020-2021 年累计业绩未达标的情形,公司对应确认交易对方应支付业绩补偿 11, 2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801.06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逻辑关系 金额(万元) 承诺方承诺的 2020-2021 年累计净利润 1 8,200.00 九天中创 2020-2021 年实际完成的累计净利润 2 2,609.23 承诺年度内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3 14,000.00 承诺方转让 75.7727%股权交易对价 4 29,551.33 前期已补偿现金数 5 - 本次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6=(1-2)/3*4-5 11,801.06 综合考虑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票市值、已知债权等,初步判断承诺方具备 履约能力,截至 2021 年年度报告报出日,公司应收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允价值未 发生变动,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针对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的核查程序。 1) 获取《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核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相关信息。 2) 获取公司向交易对方发送的《2021 年九天中创业绩承诺履行事宜的告知函》 并核对告知函的相关内容。 3) 获取公司向交易对方发送的就业绩补偿款的资金来源、履约意愿、按时履 约的可行性等事项问询的《问询函》并核对问询函的相关内容。 4) 获取交易对方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问询函的复函》,并核对复函的相关内 容。 5) 获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阅读律师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评估法律意 见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6) 获取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资料。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 等网站对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财产线索,目前所持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股票市值以 2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及对九天中创的债权进行核实。 7) 询问公司交易对方的履约意愿,履约能力、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进展情况, 以及如果对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公司的下一步举措。 (2)针对业绩补偿承诺事项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的核查程序。 1) 审计并出具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 2021 年审计报告及《关于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 获取了公司关于业绩补偿承诺事项计算表并重新测算。 3) 参考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过往案例以及会计处理方 法,结合准则判断公司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初步判断交易对方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但对方的履约意愿和履约时间 尚不明确。 (2)业绩补偿承诺事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 应用指南,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之问题“1-7 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的相关规定,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6,299.67 万元,计 提坏账准备 63 万元,主要为客户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入你公司产品,对应确认的应 收融资租赁款。请你公司: (1)结合主营业务补充说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和必要性。 2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2)补充说明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方式、融资利率、 期限、收入确认、截至目前回款情况,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及测算过程、坏账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并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名称及取得方式, 是否与你公司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1)结合主营业务补充说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和必要性。 公司平板显示模组设备业务主要采取传统购销模式,近年部分客户如武汉华显 光电、武汉天马、京东方等,结合其不同时期对产能的需求不同提出了设备短期租 赁的交易模式。自 2019 年以来,子公司深圳鑫三力、九天中创均有此类经营性短 期设备租赁业务,该类业务收入占各期平板显示模组设备收入的比重很低,但毛利 率较高,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平均确认租金收入。采取租赁的交易方式,可以满足客 户不同时期的产能调节需求,客户获得更优的分期付款结算账期,公司也能通过多 种交易模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2021 年,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天马)与九天中创签订《设备租 赁合同》,租用九天中创 3 台 3D 曲面盖板贴合机,租期 18 个月,不含税租金为 1, 960 万元/台,合计不含税租金 5,880 万元,并约定单台设备累计租金达到未税 1,96 0 万元时,设备所有权即转移至武汉天马。九天中创通过考量该合同毛利贡献,权 衡分期付款对公司资金方面的影响程度与占领市场的紧迫性之间的孰重原则,接受 了客户提出的融资租赁交易方式,此举也是为公司 3D 曲面盖板贴合机扩大产品份 额,增强客户黏性为后续接单作出的战略决策。本合同性质虽为长期融资租赁,但 与传统的设备购销交易模式只是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细微差异,仍以设备验收作为收 入确认时点。 (2)补充说明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方式、融资利率、 期限、收入确认、截至目前回款情况,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及测算过程、坏账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并补充说明前五名客户名称及取得方式, 2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是否与你公司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仅有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一名客户,具体开展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相关情况 合同金额 6,644.40 不含税合同额 5,880.00 租赁期限 设备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 18 个月 租赁开始后每 6 个月支付一次,共支 结算方式 付三次,第一、二次各支付总租金 25%,第三次支付总租金 50% 融资利率 8.00% 确认收入时间 2021 年 10 月 确认收入金额 5,429.79 未确认融资收益 450.21 2021 年末应收融资租赁款 6,644.40 其中:实现融资收益余额 344.73 2021 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 6,299.67 2021 年末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63.00 2021 年末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0% 截至本回函日回款金额 - 是否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否 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新租赁准则第四十二条: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在租赁 期开始日,该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 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 转销售成本。九天中创在相关设备验收后,以合同总额 6,644.40 万元确认应收融资 租赁款,以不含税合同额 5,880.00 万元按其增量借款利率 8.00%折现确认 5,429.79 万元收入,与不含税合同额 5,88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450.21 万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 收益,后续分期计入租赁收入。针对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按照其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对应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本回函日,武汉天马尚未支付该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相关款项,九天中创正 2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在积极督促客户尽快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针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和必要性的核查程序。 1)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对承租方武汉天马微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马”)的背景信息、产业链所处位置、以及是否和公 司或九天中创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调查。 2) 询问九天中创管理层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和必要性,并判断是否合理。 (2)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的核查程序。 1) 获取武汉天马与九天中创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 2) 获取九天中创关于该事项的融资租赁计算表,结合合同条款判断该租赁事 项是否符合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 3) 检查验收单据、租赁开始日、融资利率、融资期限的准确性,并对应收融 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了重新测算。 4) 将该业务毛利率与其他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进行比对分析,对承租方进行了 发函和走访,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开展该类业务是基于资金安排和占领市场的目的,与公司 报告期内的资金流状况以及战略方向相吻合。并且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 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2)九天中创与武汉天马的租赁业务属于新租赁准则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 上属于一次实现销售分期收款的行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2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租赁(2018 年 12 修订)》的相关规定。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8,560.09 万元,计提 坏账准备 42.3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3,026.54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8,903.26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0.69%。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信用政策、客户逾期回款及信用风险情况、应收款项账龄分布、 期后回款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结合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形成背景、账龄、客户资信情况及与 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计提以及收入确认相关物流、资金、票据的内 外部凭证,补充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与必 要性,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1)结合销售信用政策、客户逾期回款及信用风险情况、应收款项账龄分布、 期后回款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补充说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 223.27 223.27 100.00% 组合计提 42,803.27 8,679.99 20.28% 1 年以内 20,157.83 201.58 1.00% 1-2 年 14,539.28 1,453.93 10.00% 2-3 年 2,163.35 1,081.68 50.00% 3 年以上 5,942.80 5,942.80 100.00% 合计 43,026.54 8,903.26 20.69% 2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公司按照设备购销合同的约定分阶段向客户收取货款,一般分为预付款、发货 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等多阶段结算,实际结算时点又受到客户付款流程及 资金安排的影响,一般实际账期会长于合同约定的账期。公司客户多为国内整车或 知名发动机生产厂商,以及国内头部平板显示模组厂商,具备较强履约能力,信用 风险较小,且公司定期排查货款的回收情况,及时识别信用风险发生变化的客户, 采取加强催收力度、诉讼等多种方式加快货款的收回,并及时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 金额。 报告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计提比例 公司 43,026.54 8,903.26 34,123.28 20.69% 公司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39,229.52 7,015.40 32,214.12 17.88%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联得装备 49,514.89 4,079.84 45,435.05 8.24% 易天股份 19,978.85 2,068.02 17,910.83 10.35% 深科达 55,198.50 3,689.02 51,509.47 6.68% 劲拓股份 38,601.65 4,332.57 34,269.08 11.22% 同行业平均 40,823.47 3,542.37 37,281.11 8.68% 公司整体及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显著高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账龄划分为四阶段(3 年以上计提 100%),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为六阶段(5 年以上计提 100%),导致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大,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1 年以内 1.00% 3.00%或 5.00% 1 至 2 年 10.00% 10.00%或 15.00% 2 至 3 年 50.00% 30.00% 3 至 4 年 100.00% 50.00% 4 至 5 年 80%或 100% 5 年以上 100.00% 公司客户用于支付货款的票据多为银行承兑汇票,或比亚迪集团负责承兑的迪 链、TCL 集团负责承兑的金单、合力泰等上市公司负责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截至 3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目前,公司所持票据对应的承兑银行或客户未曾出现过延期付款或是未能付款的情 况,亦未曾出现过因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到期未能兑付而被追索的情况,票据承兑 银行及客户具备兑付能力,相关票据的流通性强。公司针对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 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信用评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不予终止确认,对商业承兑汇票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结合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形成背景、账龄、客户资信情况及与 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计提以及收入确认相关物流、资金、票据的内 外部凭证,补充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与必 要性,前期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3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 收入确 是否 应收款项 应收款 形成 客户资信 确认收入 应收款项余 应收款项 期后回 前累计 回款比 收入确 认依据 具备 客户名称 对应的 项坏账 账龄 2* 背景 情况 时间 额1* 净额 款金额 回款金 例 认凭据 是否充 商业 合同总额 准备 额 分 实质 上市公司下 销售设备 2020-05 至 1 年以内、 第一名 属公司,资信 36,208.76 14,461.84 869.46 13,592.38 2,118.98 23,865.90 65.91% 是 是 否 及配件 2021-12 1-2年 良好 已回款90%, 第二名 销售设备 资信情况良 1,660.00 2021-12 1,620.00 16.20 1,603.80 1年以内 1,494.00 1,494.00 90.00% 订单/合 是 是 否 好 同、送 上市公司下 货单、 2020-12 、 1 年以内、 第三名 销售设备 属公司,资信 4,181.00 1,508.10 31.29 1,476.81 887.50 3,560.40 85.16% 验收 是 是 否 2021-09 1-2年 良好 单、销 上市公司下 售发票 销售设备 2020-06 至 1 年以内、 第四名 属公司,资信 10,274.90 1,498.19 103.28 1,394.91 286.03 9,062.74 88.20% 是 是 否 及配件 2021-12 1-2年 良好 已回款90%, 2021-03 、 第五名 销售设备 3,308.64 1,453.44 14.53 1,438.91 1年以内 1,122.58 2,977.78 90.00% 是 是 否 资信良好 2021-09 合计 55,633.30 20,541.57 1,034.76 19,506.80 5,909.09 40,960.82 注 1*:应收款项余额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合计数,合同资产系应收质保金; 注 2*:系“是否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之判断 3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公司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前期收入 确认依据充分。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针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票据备查簿、近 3 年的账龄表并实施检查程序。 2) 检查期后回款;应收票据的承兑、背书及贴现情况。 3) 将公司的坏账计提情况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进行比对分 析。 (2)针对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的核查程序。 1) 获取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客户清单并与账务记录核对。 2)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对客户背景、资信情况、 关联关系进行了调查。结合客户的背景、所处产业链位置、客户网站信息等分析客 户采购的必要性用以佐证商业实质是否合理。 3) 对应检查上述客户应收款项的账龄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4) 对上述客户进行了函证、并且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对能走访的客户进 行了走访。 5) 检查上述客户的合同/订单,对应检查相关物流、验收单、发票。 6) 通过结合以往期间结算周期分析上述客户本报告期的结算周期及坏账计提 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3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问题 5: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6,678.37 万元,计提 减值准备 3,993.44 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合同资产涉及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项目实 施进展、验收结算条款及是否符合约定、收入、成本及资产、客户履约能力、期后 验收结算情况等,并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合理性以及计提 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2)结合合同资产预期信用风险测试具体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补 充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1)补充说明合同资产涉及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项目实 施进展、验收结算条款及是否符合约定、收入、成本及资产、客户履约能力、期后 验收结算情况等,并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合理性以及计提 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1 年以内 7,132.74 71.33 1.00% 1-2 年 2,694.32 269.43 10.00% 2-3 年 138.32 69.16 50.00% 3 年以上 980.91 980.91 100.00% 小计 10,946.29 1,390.83 12.71%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1 年以内 1,025.42 10.25 1.00% 1-2 年 1,713.82 171.38 10.00% 2-3 年 1,143.73 571.86 50.00% 3 年以上 1,849.11 1,849.11 100.00% 3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项目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小计 5,732.08 2,602.61 45.40% 合计 16,678.37 3,993.44 23.94% 1)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相关项目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资产余 合同资产坏 对应的合同 项目实施 合同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期后回款 1* 额 账准备 金额 进展 合同 1 1,702.38 17.02 5,674.60 5,021.77 4,141.88 已验收 1,429.62 是 合同 2 1,055.36 10.55 5,925.60 5,243.89 3,961.17 已验收 323.23 是 合同 3 813.60 81.36 8,136.00 7,200.00 7,146.67 已验收 - 是 合同 4 714.16 7.14 7,141.60 6,320.00 6,088.50 已验收 - 是 合同 5 605.68 6.06 6,056.80 5,360.00 2,367.27 已验收 - 是 合计 4,891.18 122.14 32,934.60 29,145.66 23,705.48 1,752.85 注 1*:系“客户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之判断。 2)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相关项目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资产余 合同资产坏 对应的合同 项目实施进 合同 合同收入 合同成本 期后回款 1* 额 账准备 金额 展 合同 1 688.46 688.46 6,884.60 5,884.27 5,668.16 已验收 688.46 是 合同 2 515.85 51.59 5,025.09 4,446.98 4,302.36 已验收 - 是 合同 3 331.21 33.12 3,312.07 2,931.03 3,174.60 已验收 - 是 合同 4 258.55 129.28 2,563.43 2,209.85 2,837.75 已验收 - 是 合同 5 256.79 25.68 2,568.98 2,273.44 1,812.14 已验收 - 是 合计 2,050.86 928.12 20,354.17 17,745.58 17,795.01 688.46 注 1*:系“客户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之判断。 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 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的合同资产为应收质保金,性质与应收账 款类似,均系公司在设备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依据购销合同约定确认的收款权, 所以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展均为设备已得到客户验收,验收结算条款符合合同约定, 相关收入、成本在设备达到验收条件时予以确认。 在设备购销合同约定质保期及质保金是一直以来的常见做法,但公司以前年度 3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未将应收账款中属于应收质保金的部分重分类到合同资产进行列示,本报告期进行 了重分类,导致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大幅增加。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公司金 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报告期末,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充分。 (2)结合合同资产预期信用风险测试具体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补 充说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报告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净额 计提比例 公司 16,678.37 3,993.44 12,684.93 23.94% 公司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10,946.29 1,390.83 9,555.46 12.71%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联得装备 6,678.99 229.60 6,449.39 3.44% 易天股份 3,104.51 156.07 2,948.44 5.03% 深科达 2,936.50 146.82 2,789.67 5.00% 劲拓股份 - - - 同行业平均 3,180.00 133.12 3,046.88 4.19%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公司合同资产预期信用风险测试方法同应收账 款,但公司整体及 3C 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显著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账龄划分为四阶段(3 年以上计提 10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为六阶段(5 年以上计提 100%),导致公司长账龄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较大,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已执行的核查程序 (1)针对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合理性以及计提减值准备是否 充分的核查程序。 1) 获取了公司的合同资产情况明细表。 3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2) 根据合同资产明细检查对应的合同中关于合同资产(公司的合同资产为质 保金)的条款是否与明细表记载的内容一致。 3) 核查公司从应收账款中将质保金重分类至合同资产的金额是否准确。 4)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对重要客户背景、资信情 况、所处产业链位置、关联关系进行了调查。 5) 对重要客户进行了函证、并且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对能走访的客户进 行了走访。 (2)针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合理性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的核查程序。 1) 检查公司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与公司现有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是 否一致。 2) 将公司的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合同资产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比对,分析公司现有模型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以前年度未将应收账款中属于应收质保金的部分重分 类到合同资产进行列示,本报告期进行了重分类,是本期合同资产以及相应的资产 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本期对合同资产会计处理以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准 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3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2]D-0119 号 —此页无正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5 月 19 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