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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2-06-2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全
工贸”)于近日向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
整,期限一年,并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
总经理师利全先生及长全工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元涛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鑫三力为全资子公
司长全工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同时,根据需要,孝感市嘉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公司”)
将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鑫三力拟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嘉元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拟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鑫三力法定代表人师利全先生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
签署上述反担保业务及与该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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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孝感市嘉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MA49LB0743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06 室
    法定代表人:朱飞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其 100%股权。
    经查询,嘉元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嘉元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815,623.60                      110,369,576.65
负债总额                                  10,907,802.96                    10,426,495.40
所有者权益总额                            99,907,829.64                    99,943,081.25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000.00                        314,900.00
利润总额                                     -35,251.61                      -176,061.32
净利润                                       -35,251.61                      -177,075.6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MA49JG3Q11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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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沦河大道 2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元涛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
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长全工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查询,长全工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长全工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363,914.58                    66,225,586.70
负债总额                                  42,162,211.56                    43,924,619.9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201,703.02                    22,300,966.80
         项目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81,779.63
利润总额                                     -99,263.78                      -938,965.81
净利润                                       -99,263.78                      -938,965.81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孝感市嘉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反担保保证人(乙方):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5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不履行与贷款人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代偿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甲方代偿期间债务人应
当补偿给甲方的利息(利率标准为每月百分之二,按照代偿金额和实际时间计
算)、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起诉甲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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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费按照诉讼标的的百
分之五计算)等】。
    6、保证期间:从甲方代偿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 5 年。甲方与债务人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5 年
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全工贸申请贷款提供反
担保,有利于支持长全工贸的业务发展,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
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长全工贸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实际受益人是长全工贸,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长全工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该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反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鑫三力为全资子公司长全工贸申请贷
款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此次反担保行
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9,557.173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1.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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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057.17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7%,其中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0.66%。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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