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
偿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原协议争议解决条款事项是为了尽快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争议事项而协商达成,原协议的其他核心条款未做修改,不会对原协议
其他条款的后续实施产生不利影响。该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变更争议解决条款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