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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7-11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云股份

    股票代码:300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6号(自贸区武

汉片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智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智云股份、上市公司      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出让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
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 66 号 1 层 006 号(自
         注册地址
                                              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                                   曾学忠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WE6L5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
                              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经营期限                         2017-09-01 至 2047-08-31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1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
                              出资比例 100%
                              联系人:刘学
         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15010373719
                              邮箱:liuxue5@xiaomi.com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
         性                          长期居住    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主要兼职情况
         别                              地      区居留
                                                   权
曾学忠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1. 上海玄戒技术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执行董事/经理
                                                          2. 西安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


刘德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北京     无        1. 小米集团(01810.HK),
                                                          董事

                                            5
                                         2. 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 北京小米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5.01%股份,不存在其他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大宗交易减持。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499,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7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427,4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1,072,100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15%),

成交价格为 6.55 元/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限制情况及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大宗交易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前次持股种类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前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499,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715%。


                                   8
五、本次权益变动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1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置于智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                           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号-1
股票简称          智云股份                        股票代码         300097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峰一路 66 号 1 层 006 号(自
名称                                              注册地
                                                                   贸区武汉片区)
                  增加□
拥有权益的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15,499,500 股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7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直接持股减少 1,072,100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直接持股减少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15%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方式:大宗交易
及 方 式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是□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否□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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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14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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