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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1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三
力”)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为深圳鑫三力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深圳鑫三力核心员工李小根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深圳鑫三力法定代表人师利全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上述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上述担
保业务及与该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
时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59414X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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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稔田社区大洋路 126-1 号 101
    法定代表人:师利全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源等平
板显示设备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自
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源等平板显示设备的生产(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
    股权关系:深圳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查询,深圳鑫三力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深圳鑫三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1,054,230.19                1,034,562,936.47
  负债总额                         491,314,534.55                  630,752,143.86
  所有者权益总额                   379,739,695.64                  403,810,792.61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9,718,094.70                  363,913,033.87
  净利润                           -44,698,836.24                  -99,984,769.6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邓振亚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人 1):师利全
          (担保人 2):李小根
          (担保人 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人 2 自愿将其名下拥有所有权的:智云股份(股票代码:300097)股
票 3,631,502 股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的保证,如乙方不能按期还
款,甲方可对质押股票进行全权处置。
    2、担保人 1、担保人 3 为乙方借款担保人,并对乙方借款承担以下无限连
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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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有利于支持深圳鑫三力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深圳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
同时,本次贷款除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外,深圳鑫三力核心员工李小根
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
全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
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深圳鑫三力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贷
款除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外,深圳鑫三力核心员工李小根先生为该贷款
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为该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能
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贷款除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之外,深圳鑫三力核心员工李小根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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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
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为深圳鑫三力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3,318.49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
担保总余额为 18,436.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3%,其中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0.5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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