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深圳鑫三力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贷款除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外,深圳鑫三力核心员工李小根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股票
质押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师利全先生无偿为深圳鑫三力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有利于支持深圳鑫三力经营和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陈 勇(签字):




2、李在军(签字):




3、杜 鹃(签字):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