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勇)2023-04-28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勇)
作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本人
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履行职务,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其中
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 2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董事会 12 次,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
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
对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11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终止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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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4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九天中创 2021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九天中创 2021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股权回购方案暨
关联交易、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26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 2021 年度控
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九天中创 2021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上,
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上,
对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3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8、2022 年 8 月 19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
2022 年半年度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12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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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2 年 12 月 29 日,就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严格执行每一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进展
情况,了解、掌握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执行情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掌握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执行情况,做好
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审查并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公司审计
部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召集人的召集下,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参加会议,在公司编制年度
报告过程中,认真核查了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审核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董事 2022 年度
薪酬方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会议和其他便利条件,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并经常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结合对公司实际情况的
了解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所有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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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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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陈勇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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