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8-10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七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64,451,33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9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57,576,79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2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7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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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721,1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7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846,63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7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74,5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8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古永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4,442,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8,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712,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3%;反对 8,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律师、赵广群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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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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