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1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4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630,847 股 ,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764,493,329 股 减 少 至
1,763,862,482 股。经上述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64,493,329 元减少
至人民币 1,763,862,482 元,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的相关
条款内容。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要求,以及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说明列示
如下表:
条 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449.3329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386.2482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万股,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6,840万股,
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5,130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10 5,13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第十九条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股1,71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76,449.3329万股,全 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76,386.2482万股,全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励;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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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进行: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的其他方式。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职工。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
者董事会认为可以便于股东参加会议的其他 者董事会认为可以便于股东参加会议的其他
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四条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
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 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
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 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
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或其他投票方式时,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确 或其他投票方式时,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确
定股东身份。 定股东身份。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任期从其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其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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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董事职务。 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 本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
事的选聘程序如下: 事的选聘程序如下:
(一)按本章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提名董事候 (一)按本章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提名董事候
选人; 选人;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的形式披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的形式披
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 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
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行董事职责; 行董事职责;
(四)按本章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董事候选 (四)按本章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董事候选
人名单进行表决。 人名单进行表决。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关于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委员会关于
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 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如 易、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如
下: 下:
(一)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一)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涉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10%以上低于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的10%以上低于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定;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定;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第一百一十 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三条 审议。 审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2)绝对金额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2)绝对金额
5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上。
当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当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 关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2)绝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2)
对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 绝对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 度相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2)绝对金额100万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2)绝对金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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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 万元以上。
当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当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提 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一个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2)绝对金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2)绝对
额300万元以上的。 金额300万元以上的。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资产金额同时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资产金额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公 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占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上;(2)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 以上;(2)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上。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在最近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资产金额同时满足以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资产金额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时,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下条件时,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2)绝对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 50%以上;(2)绝对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公司 关的净利润金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董事会审议:(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计净利润的10%以上;(2)绝对金额100万元以 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2)绝对金额100万元
上。 以上。
交易产生的利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交易产生的利润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提交公 净利润金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2)绝对金额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2)绝对金额
300万元以上的。 300万元以上的。
(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下列条件之 (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与关联自然 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1)与关联自然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2)与关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2)与关
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 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公司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 以上。
(七)股东大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授权事 (七)股东大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授权事
项。 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上述(一) 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上述(一)
至(七)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 至(七)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
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 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
当交易标的为股权时,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 当交易标的为股权时,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
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 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
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上述交 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上述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
收入。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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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标 以上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标
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准的,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 本款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
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 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
对外担保,应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 对外担保,应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
报告及实施方案,并报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 报告及实施方案,并报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
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风险投资 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风险投资
及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 及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际承担能力;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 际承担能力;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
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 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 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
上述事项中《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 上述事项中《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
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除外。 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除外。
(八)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 (八)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2/3以上通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公司股东或者其关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公司股东或者其关
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 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交易对方已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公司股 交易对方已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公司股
权或者向公司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 权或者向公司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默契,可
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公司控 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 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和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和
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 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
露。 披露。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立战略、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等专门委员会。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
第一百二十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八条 员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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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第一百三十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六条
理人员。 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第一百三十 理、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
八条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依照本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 总经理依照本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
行使职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总经理办公 行使职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经营管理委
会议制。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员会议制。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经营管理委
议讨论。经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经 员会讨论。经讨论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由总
理做出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 经理做出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
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总经理承担最后责任。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 (一)经营管理委员会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
加的人员; 加的人员;
第一百四十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
条 职责及其分工; 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
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刘双广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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