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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变更2015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9-04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兴”)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的概述
    (一)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王云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269
号),高新兴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刘双广、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二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垠澳丰 1 号)、广发乾和投资有
限公司、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兴 1 号)非公开发行股份
176,470,586 股以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13,600,000.00 元,实际到
账金额为人民币 1,186,400,000.00 元。2015 年 11 月 24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验资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5]G15004380118 号)。
    (二)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1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
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区支行、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5年度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7,673,335.00
元,账户存续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17624                                    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966000000028504                                    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96077393                                     销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020900144400056                                  销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020900144400029                       177,673,335.00

                   合计                              —                              177,673,335.00

     (三)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015 年定向增发)          12,515.96      12,515.96    12,515.96     100.00%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1,140.00        409.00        409.00     100.00%

区域运营中心项目                                  17,756.50       4,512.39     4,512.39     100.00%

智慧城市项目                                      27,780.65       1,694.47     1,694.47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9,446.89      59,446.89    59,446.89     100.00%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            731.00       731.00    1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0,920.34    10,920.34   100.00%

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               -          26,086.08   11,010.78    42.21%

“投资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和“区
                                                      -           2,323.76     2,323.76   100.00%
域运营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18,640.00   118,639.89   103,564.59   87.29%

     (四)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原拟在北京、杭州、重庆、成都购置办公场所,
建立华北、华东、西南区域运营中心,目前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布局、提高经营效
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计划调整对该项目的投入规模。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
况和投资建设规划,公司拟变更原计划的“区域运营中心”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将其中 12,00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投资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项目,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补充。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基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计划投入的“智慧城市项目”共结余募集资金
26,086.08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及公司“智慧城市项目”业务在手订
单情况,公司将原计划投资的“智慧城市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26,086.08 万元
用于投资宁乡县智慧城市 PPP 项目、张掖市智慧城市 PPP 项目、清远市基于城
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社会治安、智能交通和市政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PPP
项目及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同时变更实施
主体。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见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3、鉴于高新兴作为“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承建
方,为减少募集资金使用节点,提高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 SPV(特殊目的实体)公司变更为高新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承

                                               3
接的“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与 2017 年 9 月 30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实施主体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投资总额(元)                                                                       213,890,000.00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元)                                                                   213,890,000.00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元)                                                                   213,890,000.00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占该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                                                    100%

    注 : 公 司 拟 使 用 2017 年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 买 资 产 的 部 分 配 套 募 集 资 金 部 分

120,000,000.00 元及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的部分配套募集资金 93,890,000.00 元,

合计 213,890,000.00 元用于投资“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二)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公司对 5G 和 C-V2X 战略投入的规划,在 5G 生命
周期内,结合 5G 模组、车联网产品、智能宽带及 RSU 等产品的行业特点,对
上述产品进行研究与开发以及达到规模商用。
     3、项目投入期:未来两年内逐步投入。
     4、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综合各项目投入情况,“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预计的投入金额为
213,890,000.00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人力费用                  License 费               测试认证费                    其他


                                                  4
              7,102             6,496              4,000              3,791

                                                               合计:21,389

    (三)新募投项目投入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所处的行业技术更新换代极为迅速,行业的需求和业务模式快速迭代升
级,“颠覆式创新”不断出现。在此背景下,公司存在对投入 5G 和 C-V2X 研
发项目及市场趋势把握不当导致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失误造
成沉没成本的风险、现有核心技术泄密以致被竞争对手模仿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针
对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做好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储备工作。
    (四)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投入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
    随着公司战略日益聚焦车联网垂直产品线,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
绩保持稳定增长,公司拟加大对 5G、V2X 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公司在 5G 和 C-V2X 等产品的战略布局,不仅符合目前 5G 行业高速
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是目前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
    (2)项目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证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在未来年度能给公司带来
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具备可持续性,能持续提升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
绩,从而更好地为公司的高速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3)项目投入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
    无线通信是一个技术驱动的行业,从过去的 2G/3G/4G 以及即将商用的 5G
发展来看,大约 10 年一个周期,2018 年 6 月 3GPP R15 冻结的 5G NR 标准,标
志着 5G 即将正式进入商用阶段。随着物联网、自动驾驶以及普通消费者对连接
需求的日益增加,5G 网络和服务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5G 将真正推动万物互联
时代的到来。各个国家也积极应对 5G 时代的到来,积极推动 5G 频谱资源规划
和分配。
    2018 年至今,电信设备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平台厂商、终端厂商、仪表
厂商等行业上下游在 5G 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做了大量的开发测试和验证工作,
共同推进 5G 技术和产品成熟。各大运营商分别制定各自的 5G 商用路线图,平
                                    5
台厂家纷纷推出 5G 商用平台,多个终端厂家也在公开渠道发布了各自的 5G 终
端产品,在 5G 即将商用的时候,行业竞争已经突显。而及时推出采用最新技术
的、满足新型应用场景的终端产品,不只体现终端制造商的技术延续性、产品规
划能力,也能体现企业在行业上下游的整合能力,是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
    同时,通信行业,尤其是车联网行业正在热推的 C-V2X 技术也进行的如火
如荼。C-V2X 是一种基于蜂窝技术的 V2X 无线通讯技术,通过设备之间直连和
蜂窝网络完成 V2X 通讯。V2I、V2P、V2V 通过 PC5 接口,可以不依赖于运营
商网络直接通讯,使用 5.9GHz 频段;V2N 通过 Uu 接口借助蜂窝网络通讯。
    综上所述,5G 和 C-V2X 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公司作为通信领域和物联网高
科技公司,对 5G 的相关技术研发投入是不可或缺的。随着 5G 进入大规模商用
阶段,包括 C-V2X 在内的各产业的应用也即将成熟,高新兴对 5G 和 C-V2X 的
技术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是更为必要的。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已掌握物联网通信和车联网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1)无线通信技术
    公司已经拥有包括 2G 网络的 GSM/GPRS、CDMA 1X;3G 网络的 WCDMA、
EV-DO、TDSCDMA;4G 网络的 TDD-LTE、FDD-LTE(包括 NB-IoT)以及 LoRa
等覆盖各个通信网络制式的全系列物联网无线通信技术。依靠产品上的先发优势
和技术积累以及独创 WeFoTa 和 OpenLink、Welinkopen 功能,产品位居国内领
先地位。对海外主要国家和地区通信网络有深刻理解和技术积累,产品通过欧洲、
美国、日本、澳洲等国际认证。
    (2)车联网技术
    目前,公司已获得车联网终端产品相关专利 43 个,拥有从需求到研发、测
试、生产、制造完整的体系及能力。车联网产品研发和生产交付的体系与流程严
格按照前装 OEM 的要求,通过汽车行业权威、含金量最高的、业界知名认证机
构-TUV 莱茵的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取得了进入汽车前装
市场的通行证,标志着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达到业界较
高水平;完成了多车型接口协议,与 7,000 多种车型的完美适配,并获得了
FCC/CE/RoHS/E-Mark/WEEE/Wi-Fi/BT 等多项国际专业认证;对汽车 CAN 总线
和性能需求深刻理解,数据读取和分析能力,积累了大量的算法,并具有百万辆

                                   6
车的实际应用经验;满足国内、国际双市场市场的各项严苛要求,上市以后得到
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公司具有多年聚焦通信行业的技术优势和理解能力,积累了大量通信行业产
品及终端的研发经验。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产业链迎来了快速发展,
公司具备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的实力与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
利保障。
    (五)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 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配套募集资金部
分 120,000,000.00 元及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的部分配套募集资
金 93,890,000.00 元,合计 213,890,000.00 元用于投资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
目。本项目为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 5G 和
C-V2X 相关产品,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六)变更 2015 年重组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的总体资金需求为 213,890,000.00 元,公司拟将 2017 年重组募投项目“中兴物
联物联网产业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变更 120,000,000.00 元投入“5G 和 C-V2X 产
品研发项目”,因此新募投项目尚存在 93,890,000.00 元的资金缺口。针对当前
迫切投入“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的需求,公司拟计划调整对 2015 年重
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投
入规模,拟将原定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93,890,000.00 元的用途变更为“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同时,考虑到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决定将“宁乡、
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结余的募集资金 56,862,997.59 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 2015 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募投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7
     1、变更的 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

实施主体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投资总额(元)                                                       1,585,500,000.00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元)                                                     260,860,800.00

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元)                                                     110,107,802.41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元)                                                   150,752,997.59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元)                                                      93,890,000.00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占该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                                    35.99%

     2、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
已产生效益 27,041.60 万元,已达到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预期毛利润额
10,887 万元。随着公司战略日益聚焦车联网垂直产品线,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公司拟加大对 5G、V2X 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提高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调整对“宁乡、清
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投入规模,拟将原定投入上述项目的部
分募集资金 93,890,000.00 元的用途变更为“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
     同时,考虑到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决定将“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
城市 PPP 项目”的结余的募集资金 56,862,997.5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变更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5G 和 C-V2X 产品研
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支付重组项目的中介机构费用”项目承诺投入金额 2,500 万元,扣除
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1,360.00 万元后承诺投入金额为 1,14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支付重组项目的中介机构费用”实际支付 409.00 万元,支付
完成后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731.00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的
中介机构费用”已经支付完成,同意将结余的募集资金 731.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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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
    2、公司原定投入“投资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为
120,000,000 元,上述项目已支付完毕,共投入 109,203,449.00 元。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将区域运营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0,796,551.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原定投入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为 57,565,000.00 元,该项目大
部分建设款已支付完毕,共投入 45,123,906.37 元。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投
资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2,441,093.6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总计为 30,547,644.63 元,本次“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6,862,997.59 元,占原计划投入“宁乡、清
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21.80%;2015 年重组配套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结余募集资金 87,410,642.22 元,占 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净
额的 7.37%。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原“宁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
目”部分募集资金 93,890,000.00 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5G 和 C-V2X 产品
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56,862,997.5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
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宁
乡、清远、张掖、喀什智慧城市 PPP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93,890,000.00 元募集
资金变更用途用于“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56,862,997.5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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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高新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效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同意高新兴本次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G 和 C-V2X 产品研发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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