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6-1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高新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使用需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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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钮彦平 毛真福 叶伟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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