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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9-06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 A616 房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婧列席了
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涛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
    1、因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原有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设
置及职能进行了整合和完善,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由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承
担,公司将原草案中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表述全部修改为人力资源管理委员
会。
    2、根据公司首次授予结果,调整草案内容。
    3、修改关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确认的内容。
    4、修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具体内容。
    5、修改预留部分行权的业绩考核部分内容。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实,认为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1
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案)及摘要》
    由于本次监事会议案一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实,认为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实施《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实施。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
    由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修订,公司董事会对《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实,认为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实施《高新兴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
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实施。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
                                    2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
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24 名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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