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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细则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9-09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
理细则>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
式认购)》及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
容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摘要、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的公告》(公告日期: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告编号:2015-056)、《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公告日期:2015 年 5
月 28 日)、《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日期: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告编号:2015-086)。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细则调整的内容

    为顺利推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实际情况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摘要、《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调整内容
 条 款                          修改前                                  修改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第七章 本    (五)当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由     (五)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
员工持股
             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如决     资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资产进行分配时,由
计划的资
             定对资产进行分配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
产构成及
权益分配     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   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持份额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

             置办法                                     置办法
第七章 本
员工持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

计划的资     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     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产构成及     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
权益分配
             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六个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
第八章 本
员工持股     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   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
计划的变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   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更与终止
             通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   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摘要的调整内容

 条 款                          修改前                                  修改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六、本员工   5、当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由持有    5、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资
持股计划
             人会议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     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资产进行分配时,由持
的资产构
             资产进行分配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   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成及权益
  分配       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额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

             处置办法                                   处置办法
六、本员工
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

的资产构     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     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成及权益     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
  分配
             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
十、本员工
持股计划     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     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
的变更与     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终止
             过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调整内容

 条 款                        修改前                                    修改前

             第十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    第十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

             配                                         配
第四章 员    5、当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时,由持有    5、员工持股计划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资
工持股计
             人会议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     产进行分配。如决定对资产进行分配时,由持
划的权益
  分配       资产进行分配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   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额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    第十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

             的处置办法                                 的处置办法
第四章 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如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
工持股计
             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
划的权益
  分配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及摘要、《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请,并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范围之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存续期
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内容的调整,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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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员工持股计划》、《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试点
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
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草案修订案)》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
议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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