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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9-12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下
午 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公司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81,628,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9747%。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3.1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8,267,633 股,占上市

                                     1
公司总股份的 32.7842%。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2.9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60,7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905%。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0.19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429,6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944%。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的 0.1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9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9%。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0.0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60,7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05%。

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0.191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双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3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1.02《选举侯玉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3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1.03《选举贾幼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81,558,0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1.04《选举方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1.05《选举阚玉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1.06《选举古永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91%。
    刘双广先生、侯玉清先生、贾幼尧先生、方英杰先生、阚玉伦先生、古永承

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钮彦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94,92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2%;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6,19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9.0247%。
   2.02《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3
    同意 581,594,92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2%;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6,19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9.0247%。
   2.03《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94,92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2%;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6,19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9.0247%。
   钮彦平先生、江斌先生、胡志勇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当选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黄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58,029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9%;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30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7.9489%。
   3.02《选举刘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81,594,92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2%;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6,1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99.0246%。
   黄海涛先生、刘莹莹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律师、赵广群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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