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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2020-02-08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1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权激励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2 月 7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1 月 23 日及 2020

年 2 月 8 日 公 司在 中国 证 监会 指 定创 业 板信 息 披露 平台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依照回购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布的业绩区间及数据,

本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净利润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差较
大,预计无法达成相应的解锁条件,同时首次授予部分 2 名、预留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董事会决定拟回购
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分别

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193,174 股和 2,320,364 股,以及拟回
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中 2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预留部分中 7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
象分别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3,905 股和 185,301 股。
    因此, 本次 第三 期限制 性股 票激 励计 划首 次授予 部分 拟回 购注 销股票
14,247,079 股,涉及激励对象 482 人,回购价格为 5.2565 元/股,预留部分拟回

购注销 2,505,665 股,涉及激励对象 106 人,回购价格 5.2760 元/股,合计回购注
销 16,752,744 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1,763,253,048 股(此处总股本为当前总
股本 1,763,862,482 股扣除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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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 609,434 股)的 0.9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
少 16,752,744 股,由 1,763,253,048 股减少至 1,746,500,304 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 年 2 月 8 日)起 45 天内向
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
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高新兴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0 年 2 月 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9:00-11:00,14:00-17:00;
    3、联 系 人:万诗颖

    4、联系电话:020-32068888 转 6032
    5、联系邮箱:irm@gosuncn.com
    6、邮政编码:510530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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