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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2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0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
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公司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22,991,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3197%,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5.4787%。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96,540,06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8201%,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3.97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451,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9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1.50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451,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9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的 1.50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451,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9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的 1.506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853,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
138,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13,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74%;反对 138,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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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890,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101,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50,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68%;反对 101,3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2,890,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101,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50,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68%;反对 101,3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律师、赵广群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3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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