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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20-04-2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共召
开了 13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高新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高新兴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
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未来五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
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7
年重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 2017 年
重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 2015 年重组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调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案)及摘要》、《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关于确认第一期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取消确
认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取消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提案暨取消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9、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细则的议案》。
    10、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公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附生效条件
的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
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
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
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监
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
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
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未
发生重大或异常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
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
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
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过监事会核查,2019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
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阅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
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九)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调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修订案)及摘要》、《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案)》、《关于确定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4、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关于取消确认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获授激
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取消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提案
暨取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6、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与会监事
同意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十)审计意见方面
    监事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和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
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
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
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