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承诺放弃2017年度-2019年度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4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承诺放弃
2017 年度-2019 年度超额业绩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背景介绍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
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393 号)的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兴”、“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
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腾投资”)、珠海亿倍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倍投资”)、珠海亿格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格投资”)、珠海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亿泰投资”)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高
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物联”、“高新兴物联”)84.07%
股权,上述股权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完成了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
得新的《营业执照》,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将中兴物联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
并报表。
二、高新兴物联原股东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2016 年 12 月 29 日,高新兴与凯腾投资、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
韩利庆及中兴物联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一)承诺净利润数
利润补偿方承诺,在利润承诺期内中兴物联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21,000.00 万元。
净利润指经高新兴聘任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中兴物联
1
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者为计算依据,不含高新兴于利润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的利润影响。
(二)利润承诺与补偿义务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若中兴物联未能达到利润补偿方向上市公司承诺的净利
润数总额,则利润补偿方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上市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上市公司公告其 2019 年度年报后十个工作日
内,出具中兴物联关于利润承诺期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物联在利润承诺期
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以《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的净利润数值为准。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兴物联在利润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总
额与利润补偿方承诺的净利润数总额的差异,以此作为确定利润补偿方应补偿股
份及/或现金数量及具体实施依据。
1、补偿金额计算
利润承诺期届满,若中兴物联于利润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低于
利润补偿方所承诺的净利润数总额,则利润补偿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按照约定的补偿程序与补偿期限,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业绩补偿总金额按照如
下公式计算:
应补偿总金额=利润承诺期内承诺的净利润数总额-利润承诺期内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数总额。
2、补偿具体方式
(1)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
式如下:
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利润补偿总金额×
该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交易对价÷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因本次交易
而取得的交易总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
(2)鉴于韩利庆为凯腾投资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若亿倍投资、亿格投资、
亿泰投资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交易对价总额不足以向上市公司履行利润补偿
义务,则差额部分由韩利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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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利庆应补偿金额=利润补偿总金额-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
已补偿总金额。
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需向高新兴进行股份补偿的,其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高新兴股份应先用于对高新兴进行补偿,完成补偿后的余额部分股份方
可进行转让、质押。
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向高新兴所补偿的股份由高新兴以 1 元总价
回购并注销。
(三)利润超额与奖励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前提下,若中兴物
联在利润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合计数高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实现净利润合
计数超出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 30.00%,其中对应上市公司实际持有中兴物联的
股权比例部分将作为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68,096.70 万元的 20.00%。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累计承
诺净利润数)×30.00%×上市公司持有中兴物联股权比例。
超额业绩奖励由上市公司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在中兴物联留任的核
心人员一次性支付。具体奖励方案由中兴物联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上市公司备案
方可实施。
(四)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利润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
上市公司公告其 2019 年度年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发生减值且在利润承诺期末减值额大于
利润补偿总金额,则利润补偿方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补偿。
1、补偿金额计算
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方在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已补
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现金补偿金额。
2、补偿具体方式
(1)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应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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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如下:
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总金额×
该方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交易对价÷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因本次交易
而取得的交易总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
(2)鉴于韩利庆为凯腾投资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若亿倍投资、亿格投资、
亿泰投资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交易对价总额不足以向上市公司履行减值补偿
义务,则差额部分由韩利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韩利庆应补偿金额=减值补偿总金额-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各方
已进行减值补偿总金额。
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利润承诺期内高新兴对中兴物联进行增
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利润补偿方向高新兴所补偿的股份由高新兴以 1.00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各方同意,亿倍投资、亿格投资及亿泰投资承担的标的股权减值补偿金额与
业绩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三方所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韩利庆承担的标的股权减
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五)盈利差额补偿及减值补偿的实施程序
上市公司应当在关于中兴物联的《专项审核报告》及/或《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日后十个工作日内,计算应回购的股份及/或应补偿的现金数并作出董事会
决议,且以书面方式通知利润补偿方。
利润补偿方应在收到补偿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需补偿的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由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等股
份予以注销;若利润补偿方依据约定需进行现金补偿的,则利润补偿方应在收到
上市公司现金补偿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补偿的现金支付到上市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确定股份补偿数量并回购注销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十日内上
市公司应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如要求上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则上市公司应按债权人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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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自上市公司向利润补偿方发出补偿通知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被注销前,该等股
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高新兴在利润承诺期实施现金分红,则应补偿股份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
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股份返还给高新兴,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
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若利润补偿方持有的高新兴的股份数量因发
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导致调整变化,则应相应调整应补偿股份
数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返还现金分红=截至补偿实施日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
×应补偿股份数量;
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送股比例)。
三、高新兴物联 2017 年度-2019 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
[2018]G17036490020 号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9]G18035150126 号审计报告、
广会审字[2020]G19028520152 号审计报告,高新兴物联 2017 年度-2019 年度的
业绩实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承诺业绩 实现业绩 实现业绩
利润情况 (扣除股权 利润情况 (扣除股权
激励费用) 激励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510.91 6,753.01 11,542.54 11,816.19
的净利润
三年累计
21,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万元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433.86 5,675.96 11,378.27 11,651.93
益后的净利润
(续)
5
2019 年度 三年累计实现业绩
项 目 承诺业绩 实现业绩 实现业绩
利润情况 (扣除股权 利润情况 (扣除股权
激励费用) 激励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753.05 6,780.74 24,806.50 25,349.94
的净利润
三年累计
21,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万元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170.11 5,197.80 21,982.24 22,525.69
益后的净利润
注: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净利润指经高新兴聘任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确认的中兴物联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不含高新兴于利润承诺期内实施股权激励的利润影响。
根据上表,高新兴物联 2017 年度-2019 年度合计实现业绩(扣除股权激励费
用)22,525.69 万元,已实现了 2017 年度-2019 年度的业绩承诺,公司拟对高新
兴物联在职核心人员超额业绩奖励总金额为 437.11 万元。
四、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承诺放弃超额业绩奖励说明
为支持公司和高新兴物联的长期稳定发展,携手应对疫情及宏观经济环境的
严峻挑战,高新兴物联在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拟放弃超额业绩奖励。近日,公司收
到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签署的《关于放弃 2017 年-2019 年度超额业绩奖励的
承诺》,现将上述承诺公告如下:
签署人: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阚玉伦、赵守年、张则宝、刘三强、朱克
功、王志军、滕宇浩、薛峰、杨磊、姚楠。上述人员承诺事项如下:“根据高新
兴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兴物联关于 2017 年-2019 年利润承诺期的《专项
审核报告》,拟对中兴物联在职核心人员超额业绩奖励总金额为 437.11 万元。
现为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高新兴物联更好的长期发展,以及提高员
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本人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对象,承诺放弃上述《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中的超额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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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36)财务数据未计提以上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六、对公司的影响
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放弃 2017 年度-2019 年度超额完成的业绩奖励,将
减少公司费用,增加公司净利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
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高新兴物联核心管理团队签署的《关于放弃 2017 年-2019 年度超额业绩
奖励的承诺》;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新兴物联科技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G17036490020
号 审 计 报 告 、 广 会 审 字 [2019]G18035150126 号 审 计 报 告 、 广 会 审 字
[2020]G19028520152 号);
3、《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亿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亿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
海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利庆及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之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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