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5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5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公司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99,10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9653%,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4.1182%。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3,368,67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6403%,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33.79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732,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25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股的 0.32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732,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25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的 0.32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732,1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25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55,957,015 的 0.326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03,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61%;反对 4,097,1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3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232%;反对 4,097,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7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5,054,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47%;反对 2 4,026,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22%;弃权 1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6,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4180%;反对 4,026,8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506%;弃权 1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984,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29%;反对 4,097,1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39%;弃权 1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917%;反对 4,097,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768%;弃权 1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律师、赵广群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