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高新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0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兴”)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股票期权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注销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
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钮彦平                江       斌             胡志勇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