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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8-2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兴”)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兴通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通信”)及高新兴国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兴国迈”)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高新兴通信及高新兴国迈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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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钮彦平                 江       斌             胡志勇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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