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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07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暨注销相关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本公司董
事会审慎决定拟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 6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4,600 万份股票期
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0 年 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列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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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 66 名激励对象 4,60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高新 JLC2,
期权代码:036417。
    6、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慎决定拟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 6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4,6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拟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
来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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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战略需要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适时推出新的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同时,本次拟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66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4,600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
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
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更全面、更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计
划,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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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暨注
销相关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相关注销手续。
    2、本议案尚需经过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
议》;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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