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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8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楼党建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405,678,9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344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1
23.45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0,436,67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43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23.1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42,2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17%,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30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42,2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017% ,占扣 除回购 专户中 已回购 股份的 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30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5,242,2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017% ,占扣 除回购 专户中 已回购 股份的 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303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658,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84%;反对
1,001,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8%;弃权 19,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221,720 股 , 占出 席会 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80.5323 %; 反 对
1,001,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6%;弃权 19,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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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信君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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