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11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楼党建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106);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112),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 1 直接持有公司 18.26%股份的股东、董事长刘双广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新增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新增提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案)>的议案》递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1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增加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 除上述取消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外,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不变。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393,236,06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628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22.7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86,266,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2.227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22.32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6,969,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1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40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6,969,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01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10.40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6,969,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01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10.4029%。 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的 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 他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789,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41%;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73%;弃权 3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公司股东、 监事会主席黄海涛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24,7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0.5758%;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78%;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789,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41%;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73%;弃权 3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公司股东、 监事会主席黄海涛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 意 3,524,7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0.5758%;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78%;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789,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41%;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73%;弃权 3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公司股东、 监事会主席黄海涛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524,73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0.5758%;反对 3,410,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78%;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764,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15%;反对 2,289,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22%;弃权 182,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97,62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5357%;反对 2,289,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514%;弃权 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748,8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75%;反对 2,305,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62%;弃权 182,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82,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119%; 反对 2,305,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52%;弃 权 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信君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