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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15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2-00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43,292,696.1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618,109.33元。截止2021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906,734,169.23元,母
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879,910,057.20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
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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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
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止2021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由于公司截止2021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
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
止 2021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截止 2021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
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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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0Z0002 号)。
    特此说明。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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