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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2-046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
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348,073,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0298%。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0,213,27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5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7,860,2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7,860,2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52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7,860,2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52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
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高新兴电子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247,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08%;反对
3,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4,0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3224%;反对
3,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77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高新兴物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344,247,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08%;反对
3,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9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4,0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3224%;反对
3,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77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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