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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 115 号欣瑞宾馆六楼会议
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 115 号欣瑞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3 名,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778,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62,62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15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88%。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数量 21,579,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6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
如下:
    1.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63,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6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63,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6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5,100 股。
    公司关联股东杨国勇先生、杨章先生、黄伟先生、梁智先生、魏巍先生、杨
家伟先生、明园先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计提参股公司东方道迩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5,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3%;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莫晓宇先生、谢俊先生、柏杰先生、徐进先生、杨章先生和杨国勇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选举结果如下:
    11.01 选举莫晓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5,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7,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47%。
    11.02 选举谢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3 选举徐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4 选举柏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5 选举杨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6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1%。
    11.06 选举杨国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以上当选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在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公司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1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江才先生、吴越先生和徐锐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选举结果如下:
    12.01 选举江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2.02 选举吴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2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19%。
    12.03 选举徐锐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3%。
    以上当选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彪先生和张大秀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结果如下:
    13.01 选举张大秀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01%。
    13.02 选举胡彪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07,9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以上当选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在第五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之前,公司现任
监事会主席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范朝霞律师、刘美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