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 115 号欣瑞宾馆六楼会议 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 115 号欣瑞宾馆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3 名,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778,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62,624,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15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88%。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数量 21,579,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6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 如下: 1.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63,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6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通过《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7,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3%;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63,3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6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4%;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5,100 股。 公司关联股东杨国勇先生、杨章先生、黄伟先生、梁智先生、魏巍先生、杨 家伟先生、明园先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计提参股公司东方道迩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745,1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 5,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1%;反对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3%;弃权 5,100 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莫晓宇先生、谢俊先生、柏杰先生、徐进先生、杨章先生和杨国勇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选举结果如下: 11.01 选举莫晓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5,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7,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47%。 11.02 选举谢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3 选举徐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4 选举柏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1.05 选举杨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6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91%。 11.06 选举杨国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以上当选非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在第五届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公司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1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江才先生、吴越先生和徐锐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选举结果如下: 12.01 选举江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12.02 选举吴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4,2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19%。 12.03 选举徐锐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0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3%。 以上当选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彪先生和张大秀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结果如下: 13.01 选举张大秀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13,8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01%。 13.02 选举胡彪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94,507,9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1,31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以上当选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在第五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之前,公司现任 监事会主席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范朝霞律师、刘美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