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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

                     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至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国腾电子集团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及董事会成员
所代表的利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机制、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均未发生重大实

质性变化。上市公司仍继续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建立了独立、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运行,具备独立经营和发展的

能力。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不会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及资产
完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经核查,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管理层
亦未与其他股东达成任何一致行动协议,管理层无法决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会席
位、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表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管理层与股东共同控

制的情形。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规定,从维护上市公司发展、
员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我们认为公司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充
分,不存在管理层控制或管理层与股东共同控制等情形。
                                             独立董事:江才、吴越、徐锐敏

                                                           2020年5月25日